一、报告制定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全省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经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后,形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二、起草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报告主要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举措和成效”,共有五项内容。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思维和能力持续提升。主要包含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抓牢法治建设“关键少数”、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两个主体,连续五年开展党组会会前讲法等内容。二是持续夯实法治根基,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主要包配合推进《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立法进程,组织开展草案意见征集与基层实践调研。全面开展《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内容。三是深入彰显法治权威,执法监管效能显著提升。主要包含创新执法模式、构建智慧化监管网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等方面内容。四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法治营商环境不断改善。主要包含持续开展“生态助企”服务行动,梳理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服务成果。五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主要包含对重点区域、领域、行业突出违法问题的严厉打击,严厉惩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内容。
第二部分“存在问题”,主要包含法治思维与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和执法监管精准度有待加强等内容。
第三部分“下步工作打算”,主要内容为深化法规制度建设,筑牢法治根基;提升执法监管质效,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持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