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厅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生态环境部的有力指导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保护,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持续推进绿色龙江建设。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系列文件精神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的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深度融合,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思维和能力持续提升
厅党组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厅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事摘编》等重要内容,持续深入开展学习。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法遵法守法,不断夯实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通报全省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全面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参加法律知识测试,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年轻干部”两个主体,连续五年开展会前讲法,年初确定的讲法任务全部完成。多举措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实现执法和普法并重,全面推行“线上+线下”普法助企。2025年度举办生态环境执法实战实训班,邀请黑龙江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参加培训,全省1153名执法人员参加,实现执法人员全覆盖。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立法进程,组织开展草案意见征集与基层实践调研。全面开展《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传贯彻工作,11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通过发布条例全文、公布条例“一图读懂”、开设公众号系列解读、举办专题讲座和送法入企等措施,广泛对条例进行宣讲,在社会形成广泛影响。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与绿色转型需求,严格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推动5项地方配套标准制定工作。截至2025年底,已形成覆盖水、气、土、固废等领域的标准化监管体系,现行有效省级地方性标准达34项。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鉴定评估-赔偿磋商-修复监督”全链条工作机制,全省共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90件,办结867件。组织各市(地)向市政府申请使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1300余万元,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矿山修复等方式开展替代修复项目11个,做到“应赔尽赔、应修尽修”,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协同发展。
一是创新突破执法模式,构建智慧化监管网络。运用无人机巡飞、在线监测、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3138家(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模式,按照“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违法企业利剑高悬”的原则,实施分级管控,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检查对象,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检查对象,列为重点或特殊监管对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全省累计检查重点排污单位2339家(次),特设监管对象125家(次)。二是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保证公众知情权,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和“信用龙江”平台及时公布行政处罚信息,省级层面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已公示。三是建立常态化案卷评查机制,提升执法案卷质量。通过专家“背靠背”、AI辅助等方式全面、综合、客观评价各地执法办案水平,累计完成评查案卷510份,对发现的问题盯办整改到位。四是监管服务有机融合,强化服务助企帮扶。落实“四张清单”制度,引导轻微违法企业知错改错、遵法守法,全省共办理减免罚案件66件、减免罚金412.95万元。深入落实“四书同达”工作制度,跟踪企业整改进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指导企业合规经营,主动提示可修复信用的企业364家,通过开展执法普法、现场指导帮扶企业2736家(次),收到企业锦旗、感谢信、表扬函等32件(次)。
一是持续开展“生态助企”服务行动。以前端引领、数智赋能、定制服务、法治护航“四大工程”为主旨,深入实施20项具体举措,组织各市(地)开展政策宣讲,实现全省开发区、县域及重点企业宣讲全覆盖。二是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服务成果。台账式推动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市场竞争、获得经营场所、办理破产3个专班7项重点任务落实,深入挖掘各市(地)服务企业亮点工作,形成典型案例向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推介宣传,着力打造服务绿色发展的营商环境新品牌、生态服务新高地。三是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梳理省市县三级222项行政权力事项并对照设定依据逐项进行合法性审核,完善权力行使流程信息、行使层级以及实施状态等内容,推动全系统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发布。
(五)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打击突出违法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铁腕治污雷霆行动,严厉惩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做到严格管控、严肃查处、严厉惩治,以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重点流域涉水企业执法、强化机动车排放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加大工业园区执法力度为重点,深入重点区域,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25年,全省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607件,罚款金额8159.93万元,办理配套办法案件28件(其中查封扣押4件、限产限停3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件、涉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0件)。
虽然,我厅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还有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法治思维与业务能力有待提升,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复杂环境问题的能力不足,系统性培训针对性不强,实战化演练不足。另一方面是执法监管精准度有待加强,基层执法力量不足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较为突出,科技执法手段的应用深度不够。普法宣传方式较为传统,新媒体运用不够充分,对企业和群众的精准化普法覆盖面不足。
(一)深化法规制度建设,筑牢法治根基。持续推动法规落地实施,跟踪《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立法进程,做好出台后的宣传培训与贯彻落实工作,细化配套操作指南。完善区域协同治理制度,深化重点区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提升跨区域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确保重大决策、重大合同签订等均经过法律审核,防范法律风险。
(二)提升执法监管质效,规范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制定科学系统的培训计划,围绕新法、新规、新标准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和实战化演练。深化执法模式创新,探索智慧化一体化监管网络,提升在线监测数据的分析研判能力。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案卷评查机制,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优化执法监管方式,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细化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扩大适用范围。
(三)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品牌。挖掘“生态助企”先进做法、典型案例,推进政务服务模式优化,提高办事质效。用好包容审慎“四张清单”,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事前指导到位、事中服务到位、事后督促到位,推动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四)深化普法宣传教育,持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落实普法责任制,构建“线上+线下”全方位普法体系,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推送通俗易懂的普法短视频、图文解读等内容,多渠道、多方式加强普法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出台后,全面启动宣贯工作。聚焦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的能力素质提升,深入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推进普法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