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清洁生产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动实现 “双碳”目标中的重要作用,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委联合编制《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目录》,现正开展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征集筛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要包括能源、冶金、焦化、建材、有色、化工、印染、造 纸、原料药、电镀、农副食品加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领域。 1.符合国家清洁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 3.申报单位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4.达到实际应用要求,至少有一个已验收一年以上(即在2021年5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的成功应用案例。 5.在行业内尚未达到广泛应用,具有推广潜力(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的技术不再推荐)。 6.减污降碳协同作用明显的清洁生产先进技术优先推荐。 1.申报单位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按要求填报国家清洁生产先进技术申报表,编写技术报告和《目录》初稿,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做好材料审核工作,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可信。 2.各推荐单位于5月10日前将上述材料按要求装订盖章,送至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或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同时将申报表、技术报告、《目录》初稿和证明材料电子件按要求的大小、格式打包后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有关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择优向生态环境部推荐。 邮 箱: jieyueban63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