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6-05 19:58
来源:宣传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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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健,省生态环境厅核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陈家厚出席发布会,介绍2022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并回答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

主持人:各位嘉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是六五环境日,很高兴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和解读《2022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健女士,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核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陈家厚先生,他们将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请马健女士就《2022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介绍有关情况。

马健: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在六五环境日这一天,与大家见面。借此机会,我谨代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对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今日发布的《2022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涵盖了黑龙江省2022年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地生态环境、自然生态、声环境、辐射环境、气候变化、基础设施与能源等8方面内容,重点阐述了全省生态环境各要素的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下面我先介绍一下大气环境方面的内容。
2022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例为95.9%,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是2015年实施环境质量新标准以来最好水平。全省1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3名,分别是大兴安岭地区、黑河市和伊春市。全省PM2.5、PM10、SO2、NO2、CO、O3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2微克/立方米、5微克/立方米、1微克/立方米、3微克/立方米、0.1毫克/立方米、8微克/立方米。全省酸雨频率为0,与2021年持平,降水pH年均值为6.91,与2021年相比,略有下降。2022年,扣除自然本底因素影响后,全省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81.3%,超额完成年度考核目标要求;松花江干流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Ⅲ类,历史首次水质状况达到优;国控断面劣V类水体清零,同比改善1.5个百分点;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地下水水质总体改善1.5个百分点。全省22个地市级水源地、24个县级市水源地水源达标率均为100%。全省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全省共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11955个,完成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年报254个,豁免经营年报25个。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应急处置能力与2021年相比分别增长11.19%、624.42%。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为“优”“良”的县(市)分别有28个、47个。全省有陆生野生动物500种,野生植物2931种。有自然保护地344处,总面积906.7万公顷,居全国第7位。全省森林覆盖率为44.47%,森林蓄积量为21.58亿立方米。全省草地面积117.64万公顷,治理“三化”草原2.77万公顷,比2021年增加0.08万公顷。2022年,全省13个城市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53.4分贝,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为66.5分贝。全省各类功能区昼间总达标点次为432个,达标率为96.2%;夜间总达标点次为410个,达标率为91.3%。2022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电磁辐射水平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从2021年7月碳市场开放到2022年12月底,黑龙江省参与交易的企业共53家,累计买入碳排放配额809.65万吨、成交额3.63亿元,卖出碳排放配额981.84万吨、成交额4.28亿元。截至2022年底,全省地级城市44个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县级以上城镇排水设施完成排查,形成全省排水管网“一张图”信息系统建设,市政、小区内排水管网信息均已录入信息系统,2022年完成排水管网新建改造1241公里。总体来看,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有序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进展,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助力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基础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以上就是关于2022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的介绍。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马健副厅长的介绍,下面,请大家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刚刚马厅长介绍了《2022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有关情况,请问与往年相比,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有了哪些变化?
马健:感谢您的提问。《2022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绿色发展优势更加凸显,主要表现为两个“向好”、两个“稳定”。一是空气质量持续向好。2022年,我省深入推进散煤污染治理,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287台,重点地区完成散煤削减替代106.1万吨;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入选全国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在一系列举措的“加持”下,全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5.9%,空气质量创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优。二是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2年,全省整治入河排污口12016个,推动9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肇新河、肇兰新河退出劣Ⅴ类,少陵河稳定消劣,蜚克图河、鹤立河水质改善为Ⅳ类。全省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1.3%,与2021年相比,提高9.4个百分点。三是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我们从源头上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排查涉镉等重金属企业81家、涉重金属矿区60家,完成214个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双源”清单3969家,完成16条国控清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截至2022年底,全省开展的国家土壤环境风险监控点监测结果表明,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四是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我们强化自然生态保护监管,制发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意见,推进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饶河县、丰林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汤原县获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目前,全省已建成8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黑龙江日报记者:我们想了解一下,今年1至4月,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如何?接下来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巩固提升环境质量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陈家厚: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从监测数据来看,今年1-4月,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80.3%,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质断面,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全省河流水质状况良好,湖库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9个百分点。在空气质量方面,优良天数比例为86.4%,同比下降4.0个百分点;PM2.5、PM10、O3平均浓度同比上升;NO2、CO平均浓度同比持平;SO2平均浓度同比下降;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3天。土壤环境质量、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生态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是我们工作的刚性底线,下一步我们将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绿色龙江建设,拿出真招实举,不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助力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重点领域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动员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力量,深入实施督察整改任务攻坚、空气质量提升、国考断面水质消劣、土壤隐患排查、秸秆禁烧管控、重大项目服务、重点领域执法、强化工作落实等八个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松花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二是全方位解决百姓身边烦心事。聚焦重污染天气、生活垃圾、噪声污染等群众急难愁盼环境民生问题,充分运用环保督察机制,现场驻办、全程盯办、机制督办,办好民生实事。三是以“零容忍”态度向污染宣战。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铁面无私、铁腕治理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涉水、大气、土壤等方面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当好生态环境的“钢铁卫士”。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县域经济,送政策上门,专题解读,现场帮扶,全程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制约建设项目环评编制的难题,国审项目跟踪盯办、省审项目快批快办、市审项目支撑助办,让企业在龙江投资兴业感到既安心又暖心。

新华社记者:我们都知道,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请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近年来取得了哪些成效?接下来有何工作打算?谢谢。
陈家厚: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健全监测机制、完善监测网络、夯实监测能力,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监测机制更加健全。强化顶层设计,统筹推进监测垂直管理改革,按照“谁考核,谁监测”“谁执法,谁监测”的原则,理顺我省生态环境监测运行机制,确保各类监测活动有序开展。加强规划引领,制定印发“十四五”全省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明确方向,细化措施,围绕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两个核心,制定网络布局、质量监督、能力保障等建设方案。强化日常管理,相继出台了自动站运行、环境信息公开、环境质量排名等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监测活动。二是监测网络更加完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要素齐全、功能完善、高效协同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197个,覆盖县(区)级及以上城市;布设地表水监测点位345个,覆盖跨县域界面和重点管控水体;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159个,覆盖具备建站条件的所有国控断面和重点管控断面;设置土壤环境监测点位1404个,覆盖所有市、县行政区;设置声环境监测点位3388个,覆盖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环境质量、生态状况、污染源监测工作,客观、准确反映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三是监测能力更加夯实。推进实验室建设,组织开展驻地监测中心实验室升级改造,强化自动化、标准化、便携化监测设备配置。搭建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综合监测系统,加强监测数据分析研究,形成快速发现问题、及时分析问题、高效解决问题的闭环管理机制。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监测系统业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采用线上和线下、理论和实操、管理和技术相结合的方式,对全部省、市、县三级共1285名监测人员开展培训。四是作用发挥更加突出。支撑环境污染治理,每日开展13个地市未来7天空气质量预报,充分运用走航车监测、无人机监测、视频监控等手段,强化环境污染成因分析,为环境治理提供支持引导。支撑国家考核评比,全面开展水、气、土、声、生态、农村、污染源等监测工作,完善基于监测数据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制度,每月开展城市环境质量排名,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支撑公众服务,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公开各类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2023年全国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巩固环境质量监测、强化污染源监测、拓展生态监测,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管控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健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监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监测网外部质量监督与核查,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开展自动站运行维护检查、基础保障检查,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二是加强监测数据联网与共享。严格落实国家“建成一个、联网一个、应联尽联”工作要求,推进全省监测站点与国家联网。建立完善监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与地方共享监测数据。三是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水平。优化完善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建设自动监测站,实时自动监测。升级更新仪器设备,补齐野外采样和实验室分析设备短板,提高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持续开展全省监测系统业务能力培训三年行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监测铁军。
主持人:谢谢3位记者的提问和2位嘉宾的介绍,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