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黑龙江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有关规定,结合2012年度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本报告。
本年度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概述
2012年,按照环保部和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针对公众环境诉求日益强烈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公开制度、内容、载体和保障体系等多个方面强化举措,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
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与管理措施,使政务公开工作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逐步迈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制度,细化分工,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把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纳入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各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与年终考核直接挂钩,与评先创优紧密结合,切实做到了与环保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同考核。厅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各位厅领导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有效、有序、有速的进行推进。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部门和责任人,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二)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
按照《201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黑政公开办发[2012]2号)指引,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上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建立在线办公平台,公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图与办事指南,指南中包括:行政职权内容、依据、办理条件、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事时限、服务承诺、承办单位和承办人等。增设财政公开栏目,透明资金管理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工作,公开单位的预算、决算。
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城市空气质量数据,以日报的方式进行公开,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等9个重点城市的空气质量数据每天都有更新;及时发布重点排污企业和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定期通报督察及整改情况;对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安排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从招标采购、开工建设到竣工验收,实施了全过程公开。
(三)进一步打造公开平台。
不断强化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主要依托四个平台,为群众便捷、高效获取信息提供服务。一是打造网络公开平台。把省环保厅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确定专人精心维护政务公开专栏和相应子栏目。同时,设立厅长信箱、公众在线咨询等互动栏目,广泛听取民意,竭力疏解民忧。已答复公众咨询120多条,点击率达到70000多次,点击量每年呈10%的比例上升。二是打造活动公开平台。利用“6.5世界环境日”、“4.22地球日”、“3.22世界节水日”等环保纪念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不间断公开各种环保信息,坚持“能公开的立即公开,不能全部公开的部分公开”的原则,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的需求。三是打造报刊公开平台。在《中国环境报》、《黑龙江日报》、《中国环境观察》、《中国环境监测》等主流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和刊载领导署名文章,并充分利用各类机关公文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效果。今年以来共刊登环保类文章23篇,下发各类《通知》、《意见》和《办法》60多个。四是打造企事业单位公开平台。充分利用直属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平台,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百姓办事。监察总队、监测站等相关单位都制定了《办事公开制度》,并对社会做出了公开服务承诺,有效促进了环保惠民。
二、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利用厅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媒体等多种形式,全年更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600余条,宣传了全省环保战线的工作。二是通过“行风热线”与广大公众进行交流。现场回答公众提出的有关居民居住、自然保护、清洁生产、低碳经济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环保问题。三是进一步在厅网站上公布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余条,增强了环评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对公布的政务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做到全面、及时、准确,保证了政务信息的实效性、新鲜性、准确性、实用性。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2年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府公文件、环保新闻与动态信息以及部门环保信息等。网站通过在线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在线下载、办事指南、在线办公等服务资源。办事指南提供由我厅受理的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流程、需提交的材料、收费标准、承办部门信息和相关下载。除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市级环保部门受理审批外,其余均实现网上申报、查询等功能。
(三)公开形式
2012年环保厅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环保政策法规、总量控制、污染防治、自然保护、生态省建设、环境监测、核与辐射安全、执法监察、环境宣传教育、重点城市环境质量空气日报、等政府信息。
2012年度主动公开信息类目表
环境业务相关管理信息 | 本年度环境保护科技管理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 环境科技 公开数量38条 |
本年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 总量控制 公开数量7条 |
本年度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 环境评价公开数量10条 |
本年度环境监测管理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 环境监测公开数量11条 |
本年度污染防治管理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 污染防治 公开数量66条 |
本年度自然生态管理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 自然保护 公开数量19条 |
本年度核与辐射安全管理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 核与辐射安全 公开数量20条 |
本年度环境监察执法管理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 执法监察公开数量21条 |
动态信息 | 本年度省内环境新闻、各级环保机构的工作动态等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质量、数量等 | 省内新闻44条;图片新闻16条;视频新闻5条;通知、公示、公告64条;工作动态20条;地市动态51条。 |
专题专栏建设 | 本年度反映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专题专栏的数量、质量 | 1、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 2、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专题报道; 3、第九次环境保护环保大会专栏目; 4、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信息公开专栏; 5、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公开专栏; 6、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 7、规范权力运行制度; 8、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
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专题报道; |
第九次环境保护环保大会专栏目; |
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信息公开专栏; |
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公开专栏; |
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 |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 |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
对热点环境问题和重大环境事件开设网站专栏,如: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专栏、日本地震相关信息专栏、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公开专栏。
环保厅在政民互动方面建立了厅长信箱、网上投诉、在线咨询、征集意见、在线调查等栏目。
通过网站受理的:
咨 询 投 诉 |
方式 | 本年度收到公众来信/投诉/咨询的数量(条) | 本年度答复数量(条) | 各互动方式 |
领导信箱 | 22 | 22 | 厅长信箱 |
投诉举报 | 42 | 42 | 投诉举报 |
在线咨询 | 10 | 10 | 在线咨询 |
2、新闻报刊
2012年度环保厅通过中国环境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晨报、生活报、新晚报、哈尔滨日报、黑龙江法制报等国家和省级报刊发布环保信息。
3、电视广播
2012年度环保厅通过黑龙江新闻广播、黑龙江交通广播,黑龙江卫视等电视台发布环保新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努力探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学习《黑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对依申请公开的原则、范围、内容、程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二是对依申请公开内容按时限要求答复。全年环保厅受理并答复了6个有关环保问题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人比较满意。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环保厅2012年度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
五、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支出。
(二)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环保厅在省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厅党组领导下,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方面、在对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适应新形势、达到新要求。
第一,公开载体上再加强。对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优化改版,加强资源整合,方便公众查询。重点在“政民互动”和“网络问政”方面加大建设力度,构建网上一站式的政民互动信息处理系统,努力打造让群众知情、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服务的信息网络平台。
第二,公开重点上再突出。2013年将在三个方面继续加大公开力度。一是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从申请、受理到审批、验收全程主动公开,在扩大群众参与力度上下功夫;二是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及时发布群众关心的水质、空气等监测数据,在维护群众对环境质量的知情权上下功夫;三是环境突发事件信息,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重大环境事件,保证及时发布信息及处置情况,在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上下功夫。
第三,公开管理上再完善。在修改完善现有8项保障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推进机制,实现与机关效能和廉政建设更加紧密结合,探索建立环境信息公开申请与环境问题化解的协调机制。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市地环境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督促,组织召开全省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推进省市两级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提高信息共享与综合管理水平。
第四,公开形式上再创新。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的同时,积极利用新闻发布会、听证会、调研会、厅长接待日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环保工作情况。进一步做好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配套解读材料的编写工作,方便公众了解政府环境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