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规定,结合2011年度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概述
2011年,环保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照环保部和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努力增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厅党组重视,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厅党组提出:“推行阳光政务审批效能监督机制,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行公开审批和网上办公,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和社会监督”。二是根据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结合全省环保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了《2011年全省环保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下发到全省环保系统和厅直单位,指导政务公开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政务大厅建设,打造“一站式”办公服务体系。四是政务公开工作同纪检监察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共同推进政务公开。
(二)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认真执行行政权力流程图,严格按流程图的要求行使权力,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二是开设了环保厅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上受理业务审批平台,该平台可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查询等功能,开启运行后能够方便群众,有效的提高办事效率。三是会同厅纪检监察部门在省监察厅的指导下,开展省直厅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工作。四是为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在厅网站上建立了权力运行制度专栏。新开设了 “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信息公开专栏”、“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公开专栏”等四个专栏,公布国家及有关部门和环保厅规范权力运行配套制度30余项。三是按照环保部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环保部《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五是围绕干部职工关心的提拔、住房等问题开展厅内部事项公开。
(三)围绕环保重大突发事件公布政府信息。环保厅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向社会和群众正面宣传和科学引导,公布真实情况,答疑解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作用。如:日本发生海啸地震造成的核辐射问题,社会公众非常关注。环保厅在网站上及时开设“日本地震核安全相关信息”栏目,通过此栏目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相关新闻信息、视频信息、综合信息、数据、核辐射小常识等。起到了消除疑虑、稳定人心,保障社会安定的重要作用。
(四)加强了对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一是传达文件和会议精神,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对各市地环保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机构情况进行书面调查,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联系网,便利了工作。
二、环境保护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利用厅网站和省政府门户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媒体等多种形式,全年更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500余条,宣传了全省环保战线的工作。二是通过“行风热线”与广大公众进行交流。现场回答公众提出的有关居民居住、自然保护、清洁生产、低碳经济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环保问题。三是进一步在厅网站上公布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200余条,增强了环评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对公布的政务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做到全面、及时、准确,保证了政务信息的实效性、新鲜性、准确性、实用性。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1年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公文711件,发布全省环保新闻与动态信息233条,发布部门环保信息793条,英文版网站发布信息126条。
网站通过在线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在线下载、办事指南、在线办公等服务资源。其中:在线下载资源144项,2011年新增下载资源6项。办事指南提供由我厅受理的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流程、需提交的材料、收费标准、承办部门信息和相关下载。除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市级环保部门受理审批外,其余均实现网上申报、查询等功能。
(三)公开形式
1、环保厅门户网站
2011年环保厅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环保政策法规、总量控制、污染防治、自然保护、生态省建设、环境监测、核与辐射安全、执法监察、环境宣传教育、重点城市环境质量空气日报、等政府信息。
对热点环境问题和重大环境事件开设网站专栏,如:全国环境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暨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题会议专栏、日本地震相关信息专栏、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公开专栏。
通过门户网站开设厅长信箱、举报投诉与在线咨询栏目。答复和反馈信息
2、新闻报刊
2011年度环保厅通过中国环境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晨报、生活报、新晚报、哈尔滨日报、黑龙江法制报等国家和省级报刊发布环保信息。
3、电视广播
2011年度环保厅通过黑龙江新闻广播、黑龙江交通广播,黑龙江卫视等电视台发布环保新闻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努力探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学习《黑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对依申请公开的原则、范围、内容、程序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二是对依申请公开内容按时限要求答复。全年环保厅受理并答复了5个有关环保问题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人比较满意。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环保厅2011年度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
五、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一)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支出。
(二)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环保厅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环保厅在省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厅党组领导下,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方面、在对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适应新形势、达到新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档升级。一要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二要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资源支撑体系建设,省、市两级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提高信息共享与综合管理水平。
(二)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一是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梳理出那些内容公开了,那些内容还没公开,没公开的要全部公开。二是做好行政权力运行信息的公开,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编制行政职权目录;三是认真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资金管理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公开透明。
(三)不断完善环保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管理平台建设,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加快推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的运行使用,增加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有关环保审批和验收信息。
(四)继续做好打造“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基层、企业、群众办事。建设好政务公开办事大厅,整合相关业务联合办公,优化工作流程,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五)加强指导,深入推进全省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对全省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调研,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促进全省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获得新成效。二是开展培训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