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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0-07-14 10:04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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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06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黑发〔2019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2020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厅字〔20208号)的要求,持续优化我省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明确年度工作重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生态环境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全面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创新服务新模式,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释放市场活力

    1.全面推进办好一件事充分利用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全省事”APP,梳理公布办好一件事事项清单,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没有现场核查、听证论证等环节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次不用跑

    2.拓展告知承诺制范围。进一步扩大环评承诺制试点范围,在环境基础设施齐全、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园区和生猪养殖行业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制定《黑龙江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实施细则》,对纳入正面清单的项目简化环评手续,分类实施环评豁免管理及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

    3.量身定制许可流程。进一步优化服务,提供个性化许可流程,对只经销但不储存、调试、维修放射源或射线装置的销售单位和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在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时,取消现场核查程序,再压缩一半以上许可时限。

    4.积极配合推进专项改革。在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中,推行部分辐射安全许可证告知承诺制,对自愿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医用类射线装置的企业,当场作出许可决定。配合探索一照通办”“一证通办,梳理生态环境领域重要事项,纳入通办范围,以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为依托,共享采集信息。配合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与其他行政审批实行并联审批。

    (二)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提升服务企业质效

    5.开展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统一省市县三级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要素、流程图、事项申请材料及空白样本、示范样本等要素,推进同一事项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6.优化建设项目服务保障。打造百大项目环评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实时调度、全程跟踪项目推进情况,分行指导、分类帮扶,集中力量和资源,定点精准提供服务。组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专班,确定首席服务员,牵头领办、协调指导本系统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向建设单位反馈办理进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程服务项目落地。

    7.建立好差评闭环运行机制。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等方式获取市场主体对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开展情况的好差评,对不满意”“非常不满意和相关建议及时核实调查,15日内整改办结,并在获取平台及主流媒体上分类公开,让评价有结果、建议有反馈,实现看得见”“评了不白评

    8.切实提升涉企政务公开质效。为市场主体提供统一便捷的涉企政策信息获取渠道,及时深入解读政策,完善厅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涉企政策集中发布、归类展示、查询搜索等功能,配合做好政务服务网政策专窗设立,实现涉企优惠政策一窗通办

    9.推动办事不求人长效化机制化常态化。进一步调整完善办事不求人实施方案,总结2019办事求人易发事项整改成效,充分运用领导干部走流程好差评闭环运行机制梳理办事堵点,多方式多举措解决堵点问题,更好服务群众和市场主体。

    (三)加快推进监管方式创新,持续提高监管水平

    10.全力推进互联网+监管配合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做好多数据平台信息交换及各类监管数据归集共享,严格及时录入执法监管信息,加强对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推动提升监管的规范化和精准性。

    11.加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环境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指南(试行)》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自由裁量要求,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上公开执法文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探索建立执法新模式。将事后监管要求形成服务提示,前移至市场准入阶段。试行餐饮服务行业选址提示服务业务。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非主观故意违法或主动消除、减轻环境危害的,以帮扶整改为主,依据自由裁量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13.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力度。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明确具体工作职责,确定任务牵头处室,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实行联络员快速落实机制,专班办公室负责组织联络员开展日常工作,将工作任务直接与联络员对接,确保工作任务快速落实。

    (二)坚持领导干部走流程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进行亲身体验,发现短板,提出整改要求。对马上能改的立行立改、立见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拿出时间表、路线图,挂账整改、跟踪问效,做到发现一个漏洞、解决一类问题、优化一个机制、固化一套制度。

    (三)完善制度体系。按照要求集中清理与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

    (四)加强宣传引导。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优化营商环境法规、规章和制度纳入年度普法计划,持续深入学习。充分利用厅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运用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的宣传、培训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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