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统一要求,为切实抓好《2018年省环保厅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落实工作,厅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省环境保护厅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31日
省环境保护厅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全面提高厅直机关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加快形成“严真细实快”的干事创业氛围,提升环保队伍整体战斗力,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厅党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省厅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作出的整顿部署,重点发力、深化改革创新,以苦炼内功、增强本领、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为重要内容,强化学习与培训,推动环保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能力素质不断提升,推进厅直机关作风持续好转、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省环保系统做出示范、当好表率,打造一支讲政治、懂业务、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美丽新龙江提供坚强有力人才队伍保障。
二、重点解决的问题
环保队伍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作要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四风”新表现,结合提升目标和主要任务着重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问题;解决本领不强,基本功不扎实,对分管和承担的工作说不清道不明,经不起较真,缺乏专业知识和素养的问题;改革创新精神不足,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落后,习惯于老思维、老套路、老办法的问题;解决政策研究不深不透,掌握情况一知半解,指导和推动工作拿不出新思路、新措施的问题;解决主动服务、超前服务意识差,缺少精细化工作态度,工作粗懒散,敷衍应付的问题;解决依法行政知识储备不足和正确执法能力水平不适应问题。
三、提升目标和主要任务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强化落实《2018年省环保厅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在巩固2017年作风整顿工作成果基础上,坚持聚焦作风整顿重点问题、重点发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12项具体工作任务,在4个方面目标实现新提升,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在深化作风整顿中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和深化环保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一)在加强政治建设上实现新提升。
1.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具体意见》和厅党组意见,厅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级党组织全覆盖传达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抓好厅2018年党建提升工程与党建工作“三级四岗”落实力度,深化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2.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意见(试行)》和厅党组实施意见,抓好具体工作的推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推动正风反腐向纵深发展,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3.积极推进机关政治文化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内容列入支部学习要点,结合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革命烈士纪念日等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
(二)在强化理论武装上实现新提升。
4.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等学习内容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级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中,作为各级党组织、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拓宽学习渠道,通过辅导宣讲、研讨交流、理论测试等多种方式,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真正学出觉悟、学出信仰、学出担当。
5.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作用。要认真落实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2018年省环保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健全和完善理论中心组档案,每季度组织学习至少1次,每次学习确定重点发言人员,党组其他成员要围绕主题进行讨论发言,并形成学习纪要。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每年至少撰写1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
6.抓好“三会一课”与党日制度的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抓实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关党委结合学习任务,按月下发党建理论学习要点,各级党组织每月至少组织学习1次。要突出抓好全体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在坚持党支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各类学习讲坛和培训;各级党组织要制定相应学习计划,报厅机关党委备案。厅作风整顿办要组织好作风整顿理论测试活动,采取“基本理论+”考试模式,不定期选择单位,按比例抽取干部,进行应知应会基本理论和部门业务知识测试,以学习效果检验党员干部素质是否明显提升。
(三)在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技能上实现新提升。
7.制定和落实好年度培训计划。强化“基层队伍、基本能力、基础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环保干部队伍,组织制定好《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度培训计划》,办好环保政务宣教业务、排污许可证、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环境监察等业务培训,同时要组织好派员参加生态环境部2018年度全国环保系统各类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党员干部业务能力。
8.发挥载体作用抓好有关培训。充分发挥“龙江讲坛”和“省直机关辅导讲座”的平台作用,分批次、分专题、分重点组织厅直机关干部参加生态环境部大讲堂、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依托网络教育培训平台,组织厅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全省网络教育培训,按要求完成规定学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实施环保干部专业本领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能力与水平。制定所有岗位应知应会理论和业务标准,组织学习,开展测评考试,对不达标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9.认真开展环保大炼兵活动。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引领,从2018年5月末开始,利用7个时间,组织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全面开展大练兵活动,明确练兵步骤,丰富练兵内容,提高练兵成效;以全省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环境专项执法为抓手,组织各地开展实战练兵,坚持“学为用、练为战”的指导思想,强化全省环境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素质,提高执法队伍依法执法能力;以交叉互查、案卷评查、竞赛比武、专题培训、工作通报等为手段,推动各地全员、全年、全过程练兵,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案卷质量,夯实执法基础,通过大练兵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体系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的环保执法队伍。
(四)在强化依法办事能力上实现新提升。
10.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强化新宪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加强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经常以案释纪、以纪析案,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干部、教育职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环保队伍广大党员干部法律意识;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坚持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通过日常执法检查、集中督查检查等活动,举案说法、以案释法,引导全社会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提升环境保护法治意识,使执法与普法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强力推进“七五”普法、“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
11.抓好环境监察业务培训工作。结合年度培训工作安排,政法处、环监局拟于6月至11月开设2期环境监察综合业务培训班,将环境监察执法、法律法规适用、行政处罚案卷制作、配套办法典型案例评析研讨等纳入培训内容。从6月份开始,全省环保系统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日常执法工作,每个月至少开展2次集中业务学习,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应用、典型案例剖析、案卷质量分析等。通过现场培训指导和网络学习平台登陆相结合的线上线下培训,以及各地自行组织学习等方式,提升全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做好相应准备工作,按照完成培训任务。
12.增强环境执法执行力。要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重点排污单位和问题突出企业,确保监管检查到位,充分运用新《环境保护法》和配套办法赋予的监管、查处手段,有效及时遏制违法行为,督促违法单位整改落实到位,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环境执法执行力水平。要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紧盯重点环境违法领域,大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环境行政事发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确保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四、提升能力有关要求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要在加强领导上下功夫。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强落实。要搞好思想发动,精心安排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层层传导压力,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作与要求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进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贯穿年度各项工作全过程,务求工作实效。
要在加强督办上下功夫。厅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要统筹谋划好,对各部门、各单位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指导、检查、督办全省环保系统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完成好党员干部提升工作任务,有针对性的做好指导,有实效性的确保落实。
(三)要在抓好落实上下功夫。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强化落实。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到岗到人,安排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具体阶段性的推进措施。要把此项工作与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相结合、强化作风整顿、开展四零承诺服务创建与实施党建提升工程相结合,做到常督促、勤促进、强落实。
(四)要在严格考核上下功夫。要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党员干部提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活动情况,认真总结党员干部能力提升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要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厅作风整顿办综合协调组要从严督导考评,加强对党员干部能力提升过程的管理监督,加强对提升成效的检验考评。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不定期开展集中督查,将实施党员干部能力提升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市(地)环保局,垦区环保局参照此方案,结合实际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