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省厅《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工作方案》(黑气联发〔2022〕2号)要求,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重污染天气专项执法检查。
一、省级强化监督检查情况
1月31日,省执法局成立3个省级督导组,王凤华局长,何文秀、李博副局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11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0件。
检查发现哈尔滨凇铭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企业生产时产生的废水经厂房后(北侧)明渠进入厂区东侧渗坑内,无任何环保手续;捷能热力电站有限公司前进供热厂企业扬尘污染严重,脱硫设施停运;香坊区哈尔滨荣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储煤场煤堆未及时覆盖,厂区内积灰严重问题;宾县哈尔滨宾西长恒热力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质发电项目建成投运后长期未进行验收,厂区内扬尘严重,脱硫设施在未完成建设情况下投入生产运行;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呼兰有限公司2台280t/h锅炉作为备用热源于1月30日2时启动,脱硫脱硝设施故障未同时投入使用;中车哈尔滨车辆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未按实际情况更新。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省执法局将继续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工作方案》和厅党组会工作要求,组织各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