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省厅《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工作方案》(黑气联发〔2022〕2号)要求,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哈尔滨市、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重污染天气专项督导检查。
一、省级强化监督检查情况
截至2023年1月17日22时,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2个强化监督检查组,对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坊区、道里区、道外区、松北区、呼兰区、平房区7个主城区开展省级强化监督问题企业整改情况“回头看”,现场检查哈尔滨市省级强化监督问题企业8家,企业环境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二、地市执法检查情况
1月16日,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7人次,车辆23台次,检查企业38家,城中村、棚户0个,街边商户2家,重点检查大气排放单位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煤场渣场等物料堆场防风抑尘措施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共发现问题5个,其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完善问题2个、煤堆苫盖不全问题1个、煤堆有垃圾混放问题1个、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不够细化问题1个;当日立案调查0件。
1月16日,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5人次,车辆21台次,检查企业42家,城中村、棚户11个,街边商户5家,重点检查大气排放单位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煤场渣场等物料堆场防风抑尘措施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7个,其中排污许可重污染天气排放限值未填报问题6个,企业物料堆场防风抑尘措施不完善问题1个。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省执法局将继续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工作方案》和厅党组会工作要求,组织各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并采取日查加夜查的方式,继续开展省级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