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省厅《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工作方案》(黑气联发〔2022〕2号)要求,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哈尔滨市、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重污染天气专项督导检查。
一、省级强化监督检查情况
截至2023年1月12日22时,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9个强化监督检查组,对哈尔滨市、绥化市开展省级强化监督,采取日查夜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检查哈尔滨市、绥化市减排名单内企业77家企业,共发现问题34个(其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污染物减排措施未落实问题14个、企业物料堆场防风抑尘措施不完善10个、未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预案不完善问题6个、其他问题4个)。1月3日以来,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9个强化监督检查组现场检查哈尔滨市、绥化市减排名单内企业306家企业,共发现问题223个(其中,未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预案不完善问题71个、企业物料堆场防风抑尘措施不完善57个、排污许可重污染天气排放限值未登记27个、重污染天气措施执行不到位22个、未接到重污染天气预警9个、污染防治设备故障8个、自动监控设施问题4个、燃煤小锅炉未按要求淘汰问题2个、VOCs治理问题(加油站)3个、烟囱高度问题3个、其他问题17个)。
二、地市执法检查情况
1月12日,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车辆50台次,检查企业78家,城中村、棚户1个,街边商户15家。检查发现焚烧冥纸冥币6处(已转交相关部门处理)、未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企业8家、需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企业1家、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减排措施预案需要修改企业3家、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监测数据数量填报不规范企业1家、物料堆场未苫盖企业2家、运煤灰车辆未苫盖企业1家、未及时更换活性炭企业1家、颗粒物排放日均值减排效果未实现,应急减排措施操作性不强企业1家、生产记录不完善企业2家。1月3日以来,哈尔滨市共检查企业582家,共发现问题113个,其中,未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预案不完善问题31个、焚烧冥纸冥币问题18个、煤堆或物料厂未苫盖或苫盖不全问题25个、企业物料堆场防风抑尘措施不完善问题8个、其它问题31个;对11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1月12日,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车辆36台次,检查企业57家,城中村、棚户14个,街边商户4家。检查发现问题9个,排污许可重污染天气排放限值未填报问题6个,企业物料堆场防风抑尘措施不完善问题3个。其中抑尘措施不完善问题的3个问题需进一步调查,拟立案处罚。1月3日至1月12日,绥化市共检查企业435家,共发现问题29个(其中,未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预案不完善问题4个,排污许可重污染天气排放限值未填报问题9个、企业物料堆场防风抑尘措施不完善问题13个,未批先建3个)。对6起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省执法局将继续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工作方案》和厅党组会工作要求,组织各地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并采取日查加夜查的方式,继续开展省级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