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省厅《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工作方案》(黑气联发〔2022〕2号)要求,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哈尔滨市、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重污染天气专项督导检查。
截至2023年1月10日22时,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9个强化监督检查组,对哈尔滨市、绥化市开展省级强化监督,采取日查夜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检查哈尔滨市、绥化市减排名单内企业182家企业,对在线监控数据不稳定的3家企业开展现场执法监测,共发现问题168个。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0人次,车辆52台次,检查企业77家,城中村、棚户3个,街边商户6家。立案调查3件,其中道外区1件、平房区1件、香坊区1件。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共出动 90人次,检查企业55家,发现5家企业存在问题,其中4家为物料灰渣苫盖问题,1家为重污染天气制度不完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