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省厅《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工作方案》(黑气联发〔2022〕2号)要求,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哈尔滨市、绥化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重污染天气专项督导检查。
截至2023年1月8日22时,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9个强化监督检查组,对哈尔滨市、绥化市开展省级强化监督,采取日查夜查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检查哈尔滨市、绥化市减排名单内企业155家企业,共发现问题139个。
责任编辑:-
【打印本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