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9日,我省哈尔滨市、绥化市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为全面贯彻省厅《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工作方案》(黑气联发〔2022〕2号)要求,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重点区域联防联控。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哈尔滨市、绥化市开展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11月5-9日,共出动执法人员430人次,车辆163台次,检查企业 140家,城中村、棚户区48个,街边商户55 家,对污染防治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物料堆场防风抑尘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物料堆场防风抑尘措施不完善问题企业2家。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监管工作方案》(黑气联发〔2022〕2号)要求,针对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预警预测及各重点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启动情况持续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