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案件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3386 | 一是衙门村南边80亩草原被村里当做废弃地卖给开发商,目前工程已停工3年,工地框架内垃圾遍布,已持续4年。二是村西面有3-4亩耕地的土被人采走后堆积大量垃圾,已持续3年。 | 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 | 土壤 | 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问题一: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水师营满族镇衙门村委会于2010年12月31日将村南小泡子租赁给大连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该公司法人李力签订了《废弃地租赁合同书》,租赁面积140502平方米,租赁年限50年,从2010年12月30日至2060年12月29日。该公司拟在该地块建设乾华庄园养老公寓,已于2011年5月30日在昂昂溪区发改局立项(齐昂经计(备)字〔2011〕16号)。该公司在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陆续垫土,在2014年在未取得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始施工,后被土地部门叫停,留下部分地上建筑物。7月3日,市土勘院进行了现场测量,该项目实际占地3963.76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土地现状分类,其中:占用天然牧草地54.36平方米,村庄3909.40平方米。另外,在现场确实有少量垃圾堆放。 问题二: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该垃圾场位于衙门村西南1公里处,是衙门村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堆放处理处。原为村废弃的小开荒土地,废弃多年,2010年以来个别村民建房取土逐渐形成土坑,2012年开始该村利用此地块用作垃圾填埋。7月3日,市土勘院对现场进行了测量,该垃圾场占地总面积463.02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照土地现状分类其中:旱地451.39平方米,农道11.63平方米。 | 部分属实 | 问题一:目前昂昂溪区国土局正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调查取证,预计7月25日前上报市国土局进行案件审理。区城管局已对现场堆放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并加强监管。 问题二:昂昂溪区已责令该村委会将垃圾清运干净,关闭该垃圾场,恢复土地原状。目前现场垃圾已清运干净。 | 昂昂溪区纪委已对衙门村党支部书记刘衍斌、衙门村委会主任董晓彪进行诫勉谈话。 |
2 | 3387 | 上街基镇福兴村福兴屯内有几家生猪饲养户,将猪粪尿排入道路两侧沟内,雨天猪粪尿沿街流淌,已持续多年。 | 佳木斯市富锦市 | 其他 | 举报情况属实。 富锦市上街基镇福兴村内共有三家农户养猪,其中石景祥养猪户位于村西南,现存栏仔猪60余头,养猪6年;石景春养猪户位于村内主路东侧、南第二条街,石景春养猪户现存栏育肥猪、仔猪近90头,养猪7年;邵军明养猪户位于村内主路东侧、南第二条街,现有仔猪40余头,养猪1年。 7月5日,富锦市上街基镇政府工作人员及福兴村干部,进行实地调查。经查,石景祥养猪户粪便处理较好,配有沉淀池,定期清运堆肥,没有将粪便直接排入村排水沟,没有对周围邻居造成影响。邵军明养猪户有沉淀池,但已损坏,石景春养猪户没有沉淀池,猪粪尿排入道路两侧沟内。 | 属实 | 经与当事人沟通,做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邵军明养猪户和石景春养猪户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在养猪场院内重新安装粪尿沉淀池,定期将粪便进行处理,保证不排入村排水沟;二是由福兴村马上将村内道路两侧排水沟进行清淤,消除以前残留粪尿污染物,保证雨水较大的情况下,沟内不存水。养猪户整改工作由福兴村两委负责督促,富锦市上街基镇政府监管,保证在月底前完成整改。目前已经着手整改。 | 无 |
3 | 3388 | 七星泡镇涌泉村民富屯有两家养猪户,每户饲养几百头猪,猪粪尿随意排放到马路上,污染环境,已持续3年。 | 双鸭山市宝清县 | 其他 | 举报情况属实。 七星泡镇永泉村民富屯内共有3户养殖户。一是村民牛凤霞,在自家院内建设猪舍2栋,面积135平方米,于2016年开始养殖,现存母猪3头、育肥猪52头、仔猪12头。二是村民张世彦,在自家院内建设猪舍2栋,面积180平方米,于2016年开始养殖,现存母猪5头、育肥猪32头、仔猪15头。三是村民张宝龙,在自家院内建设猪舍1栋,面积170平方米,于2018年开始养殖,现存母猪5头、仔猪37头,另有羊130只。 2018年7月2日,县环保局、县畜牧总站、七星泡镇政府实地核查,养殖户张世彦,粪污采取自用还田方式消纳,院内外无粪污;养殖户张宝龙,现存1立方米粪污堆放在院内自然发酵,未排放到道路上。养殖户牛凤霞,将粪污排放至自家门前边沟内,向下自然流淌30多米,途经4户居民,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属实 | 七星泡镇政府已要求养殖户张世彦粪污还田,日产日清;养殖户张宝龙已承诺建设干清粪场和污水收集池;针对养殖户牛凤霞无序排放粪污,造成污染的问题,鉴于其家中缺少劳动力,无法自行清理,七星泡镇政府于7月5日将边沟清理完毕。同时,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监督养殖户做到粪污日清,并引导其转变生产方式,通过其他途径致富增收。 | 无 |
4 | 3389 | 安康小区4号楼7单元803室内有移动公司信号接收设备,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和辐射污染,目前噪声问题已基本解决,但辐射污染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 牡丹江市阳明区 | 其他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牡丹江市阳明区安康小区4号楼7单元803室(顶层)移动机房由中国移动通讯集团黑龙江省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于2016年9月份建成。设备型号“中兴320”,建设当年投入使用。主要设备有“中兴320”电源开关一套,交流配电箱一套,天线两套。 接到交办函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案件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管局长孙伟和市政科、法制科、办公室、所属阳明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于2018年7月2日开展现场重新调查工作,经现场勘查,安康小区4号楼7单元803室移动通讯机房项目于2016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在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第十六批编号为1716号信访案件中,该小区居民已向中央环保督查组反映该机房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要求拆除基站,经查,该机房有环保部门相关审批手续和辐射检测报告,并在省环保厅备案。在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第二十四批编号为2678号信访案件中,居民反映该机房信号接收设备噪音问题,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分别联系机房附近703室和804室居民,决定对该机房噪音问题到这两户居民家进行检测,但这两户居民不同意检测,要求拆除该机房。2018年6月26日下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召集移动公司及居民代表召开了现场协调会,通报了该基站的审批及环评情况,其手续合法合规。但该小区居民仍然坚持不同意检测,要求拆除该机房。6月27日晚市委马书记专题办公会议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会议精神,组织对该案件进行了重新核查,并于27日上午9点对中国移动通讯集团黑龙江省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进行了约谈,要求其提高认识,增强大局观念,采取多方面方法和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此次,居民反映电磁辐射问题,为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8年7月2日约谈了康安小区上访居民,其对前期移动公司委托哈尔滨市华亿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基站电磁辐射环评检测有异议(移动公司2016年10月3日在省环保厅备案的辐射检测报告仍在5年的有效期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移动公司申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重新进行检测,移动公司已同意但上访居民不同意,还是要求移动公司拆除该基站。 | 基本属实 | 鉴于移动公司基站环评手续合法合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召集双方进行协调,如有必要,该小区居民可通过法律诉讼进行处理。 | 无 |
5 | 3390 | 中达实业家属楼的金水河浴池,营业期间锅炉房设备噪声扰民,已持续10余年。 | 绥化市 | 噪声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金水河浴池”为绥化市北林区金水河洗浴会馆,位于绥化市北林区西直北五劳教所家属楼。该浴池现有一台生物质锅炉,配有湿式除尘器。2018年7月3日,绥化市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经查,金水河洗浴会馆有一台0.5t/h生物质锅炉,锅炉配有电机和湿式除尘器。 | 基本属实 | 绥化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人员分别于当日昼间和夜间现场各监测一次,虽有噪声存在,但该企业锅炉风机的边界噪声和背景噪声均不超标。 绥化市环保局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实时掌握该企业锅炉房设备使用动态,要求企业随时维护锅炉风机正常运行,确保不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 无 |
6 | 3391 | 曙光村曙光一队林源超市后身有1家养猪户,距离水源地保护区较近,无粪污处理设施,存在污染水源隐患。当地畜牧、环保等部门曾到现场调查处理,但该养猪户拒不搬离和整改。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 | 水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举报反映养猪场位于建华区曙光村801,附近为居民区,生猪养殖产生的污水流入自建化粪池中,非沉井。距离水源地保护区200米以上。7月1日,建华区责成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立即前往曙光村801进行调查。经查,该养猪场负责人李玲敏是外来人员,在曙光村购买的村民房屋,用于生猪养殖,年出栏约为120头,目前生猪存栏70余头。该养猪场自建化粪池1处,但容积不够,粪污处理设施不健全,没有粪污储存场地,产生粪污味道较大,对附近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 基本属实 |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近期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齐牧医函〔2018〕23号)文件要求,由曙光村委会与该猪场负责人李玲敏签订协议,同意于2018年10月31日之前迁出。在此期间,建华区将责成区农业局、环保局督促曙光村委会加强日常粪污管理,对产生的粪污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堆放、处理,避免对附近村民造成影响。 | 无 |
7 | 3392 | 富本村富本小学院内有一粘板厂,粘板时使用胶水,产生刺激性气味,污染空气。 | 绥化市安达市 | 大气 | 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粘板厂”为安达市顺兴木材加工厂,位于安达市中本镇富本村原富本小学院内,该厂2013年租赁原富本小学旧址,主要经营扒板厂,2017年7月改建,2018年5月建成开工投产,主要产品为细木工板芯,项目总投资55万元。经安达市环境保护局7月2日现场检查:顺兴木材加工厂现处于生产状态,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该企业使用胶为哈尔滨明朗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脲醛树脂胶,该企业提供的检验报告显示为环保胶。 | 属实 | 安达市环境保护局、中本镇政府对企业进行了查封处理,并对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2000元,并向企业下发了《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 安达市委、市政府确定市政府副市长刘宝铸为此信访案件的包案领导,同时责成安达市环境保护局和中本镇政府加强监管,督促涉案企业在取得环保手续、达标排放之前,不得私自开工生产。 | 无 |
8 | 3393 | 祥和丽苑小区居民饮用水(深井水)被污染,已持续20余天。举报人要求接入市政供水网。 | 绥化市兰西县 | 其他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祥和丽苑小区”位于兰西县正阳街西侧、庙头街南侧,始建于2010年,分三期建设,共建设楼房13栋,总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住宅840套、商服179套)。该小区建设初期,以深井水作为供水水源,于2015年8月13日接入市政供水管网,由兰西县供水公司供水,兰西县宏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二次供水管理(配建1个储水能力120吨二次供水水箱)。 2018年7月1日接到交办函后,兰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7月1日下午17时,兰西县政府副县长郑照利同志组织县住建局、环保局、卫计局等部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成立专项工作组,对该案件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7月1日晚18时,兰西县政府责成县疾控中心、供水公司、城镇物业供热和燃气管理办公室,抽调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祥和丽苑小区,对供水设施和饮用水入户水质进行全面检查和化验检测。经实地检查检测,祥和丽苑小区内供水管线和二次供水水箱等供水设施全部完好,但发现个别用水户饮用水入户水质浊度不达标。 | 基本属实 | 由兰西县城镇物业供热和燃气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连夜对小区内供水管线和二次供水水箱等供水设施,进行彻底清洗及消毒处理。至7月2日早6时,对供水设施的清洗及消毒工作全部完成,用水户饮用水入户水质浊度全部达标。7月2日上午10时,兰西县疾控中心技术人员对二次供水水箱和用水户饮用水入户水质再次进行抽样化验检测,抽样水质各项指标全部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 结合此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为保证全县住宅小区饮用水二次供水安全,兰西县政府决定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住宅小区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一是由兰西县住建局和卫计局配合,对全县各住宅小区饮用水入户水质进行全面检测,对饮用水入户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的立查立改。二是由兰西县住建局负责,落实落靠住宅小区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包括卫生、安全、水质等各项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全县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供水管线和二次供水水箱等供水设施,进行彻底清洗及消毒处理(每年2次以上)。三是由兰西县卫计局负责,落实落靠住宅小区饮用水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制度,对各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水箱和用水户饮用水入户水质,进行抽样化验检测(每年1次以上)。 | 无 |
9 | 3394 | 河北乡新大村的垃圾堆放场原地焚烧垃圾,污染空气,已持续1个月左右。 | 齐齐哈尔市克山县 | 大气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焚烧垃圾问题位于河北乡新大村三组。2018年6月30日,克山县成立专案组,召开案件分析会议,组织县城管局、环保局、河北乡政府相关人员深入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了解,河北乡新大村三组没有垃圾堆放场,但前期新大村在实施村屯环境综合整治时,存在个别村民在清理路边沟时,将沟里的烂树叶、树毛子就地焚烧问题。 | 基本属实 | 村委会对沟里的烂树叶、树毛子就地焚烧问题进行了制止,并给予相关人员批评教育。 | 无 |
10 | 3395 | 崇德镇合盛村光伏太阳能距离附近居民家不足20米,举报人要求核实是否存在辐射污染问题。 | 绥化市明水县 | 辐射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光伏太阳能”为明水县光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明水县崇德镇合胜村卞家屯东侧,电站授予剔除银行贷款本息、运维费等,净收益按国家规定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产业扶贫,节余的资金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明水县光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崇德镇政府和合胜村村委会负责电站的管护与日常看护。2018年7月5日,明水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明水县崇德镇合胜村卞家屯确实建有光伏电站,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占地面积3903平方米,建设容量169.68千瓦帕,设计发电量22万千瓦时。针对上访诉求,明水县工信局积极联系明水县光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责令其联系监测公司立即进行监测,给举报人科学答复。 | 基本属实 | 黑龙江省嘉然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信访地点进行了监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共设置9个监测点位,其中厂界北侧布设2个监测点位,电场强度的最高监测结果为15.65V/m,磁感应强度的最高监测结果为0.0294μT;厂界西侧布设1个监测点位,电场强度的最高监测结果为3.43V/m,磁感应强度的最高监测结果为0.0296μT;厂界东侧布设1个监测点位,电场强度的最高监测结果为0.72V/m,磁感应强度的最高监测结果为0.0298μT;厂界南侧布设2个监测点位,电场强度的最高监测结果为1.40V/m,磁感应强度的最高监测结果为0.0295μT;厂区内布设1个监测点位,电场强度的最高监测结果为1.13V/m,磁感应强度的最高监测结果为0.0286μT;南侧敏感点布设1个监测点位,电场强度的最高监测结果为1.10V/m,磁感应强度的最高监测结果为0.0295μT;出线线路线下布设1个监测点位,电场强度的最高监测结果为19.36V/m,磁感应强度的最高监测结果为0.0384μT。监测结果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即电场强度控制限值:4000V/m;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100μT。不存在辐射污染。 | 无 |
11 | 3396 | 海北镇往车站方向粮库道北有一家砖厂,烧制红砖过程中冒黑烟,污染环境,已持续多年。举报人曾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至今未果。 | 绥化市海伦市 | 大气 | 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制砖厂”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海北镇,法人代表杨金德,成立日期1989年。经营范围制砖。海伦市环境保护局曾于2017年12月份及2018年5月接到过有关该厂的信访举报。2018年7月1日接到交办函后,海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确定成立由主管副市长赵士涛为组长,环保局局长张永波为副组长、环保局农村股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经调查,该厂由于设施落后,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6日前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8年4月6日后该厂有生产迹象,环境监察人员于立即对该厂下达了《海伦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停产,安装污染治理设施,2018年6月24日该厂更换了生物质燃料,企业恢复了生产,解决了冒黑烟的问题。 | 属实 | 2018年7月16日,海伦市监测站对该企业烟尘进行了检测,结果达标排放。 | 无 |
12 | 3397 | 某电厂将煤灰卸在碱厂煤矿家属区内,扬尘污染严重,已持续1个月。 | 鸡西市梨树区 | 大气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案件中所提电厂是沈焦鸡西盛隆公司煤矸石电厂,位于梨树区碱场矿中兴委。因碱场矿转盘道东侧地势低洼,常年积水,特别是冬季居民门前、道路形成冰湖,给居民生活带来严重不便,为解决居民生活困难,2017年4月梨树区政府将此区域 25户居民动迁。动迁后,区政府考虑碱场集贸市场在碱场转盘道两侧摆设卖货床位,对周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经常发生交通碰伤事件。为此,梨树区政府决定将碱场矿转盘道东侧低洼地带利用电厂粉煤灰进行填垫,平整后作为集贸市场使用,既美化居民生活环境又解决了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难题。 接到案件后,梨树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环保局进行核实。经核查,该企业按照区政府要求在2018年4月1日至5月12日对碱场矿转盘道东侧低洼地带进行了填垫。群众反映在填垫和车辆运输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 | 基本属实 | 区环保局立即要求该企业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洒水车辆全天工作,随时对路面扬尘进行控制,有效抑制扬尘污染。填垫完成后,又在灰堆上覆盖了0.5米厚的黄沙土,使用碾压机械对路面进行硬化处理,并在灰堆底边覆盖抑尘网。改造工程完成以后,碱场矿转盘道东侧常年积水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居民居住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目前,集贸市场已搬迁到此处经营,方便了群众购物,受到了群众欢迎。 | 无 |
13 | 3398 | 世纪花园C区院内67号楼前的绿地被破坏改为耕地;1号、6号、7号、13号、22号、45号楼前的绿地被人占用堆放垃圾,产生异味,污染环境。 | 哈尔滨市松北区 | 其他 | 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材料中反映的是松北区世纪花园小区C区共84栋楼2844户居民,分两期建设,先后于2004年、2010年建成入户。举报的情况由松祥街道办事处、驻街执法大队、毅腾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监管。2018年7月2日,松北区委、区政府责成松祥街道办事处以及驻街执法大队到现场进行了踏查。1号、45号楼前的绿地没发现被占用堆放垃圾,但世纪花园C区院内67号楼前存在绿地改为耕地的情况。6号、7号、13号、22号楼前的绿地被人占用堆放垃圾、产生异味、污染环境。 | 属实 | 关于世纪花园C区院内67号楼前的绿地被破坏改为耕地问题。松祥街道办事处组织驻街执法大队、毅腾物业公司、辖区派出所等单位对67号楼前的被圈占绿地种植蔬菜情况进行了清除和恢复。 关于对6号、7号、13号、22号楼前的绿地被人占用堆放垃圾、产生异味、污染环境问题,松祥街道办事处组织驻街执法大队、毅腾物业公司、辖区派出所等单位,出动运输车1辆、人员40余名,携带清运工具,对6号、7号、13号、22号楼前的绿地被人占用堆放垃圾进行了清理、清洁。 同时,还对踏查出的其他楼前圈占绿地开垦种菜、占用绿地堆放垃圾情况进行了清理,目前均已清理完毕。 下一步,松北区委、区政府要求松祥街道办事处、驻街执法大队、毅腾物业公司加强巡查,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处理,杜绝类似现象发生;松祥街道办事处已要求毅腾物业公司对被破坏开垦种菜的绿地进行恢复,并加强管护,确保小区环境整洁、无污染。 | 无 |
14 | 3399 | 宣庆小区36栋1单元701室内的移动公司基站,存在噪声和辐射污染问题,已持续5年多。举报人要求迁走基站。 | 哈尔滨市南岗区 | 其他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存量机房哈南岗宣庆小区微改宏,位于宣庆小区36栋1单元701室,由中国移动哈尔滨分公司建于2012年,2015年11月国有资产交割时,交割至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用于承载宣庆小区院内移动室内分部业务用途,楼面无天线架设。7月2日,哈市环保局南岗分局会同办事处联合执法。现场发现,该单位宣庆小区36栋1单元701室机房内设备包括,爱立信2206机柜2台、华为BBU3900设备9台、爱立信2308微蜂窝2套、爱立信6601微蜂窝1套、华为PTN960光端机1台、华为3151RRU1台、配套开关电源一个、2V电池组24块、空调机1台。据该单位负责人介绍,该场所为微改宏,用于承载宣庆小区内移动室内分布业务,楼面无宏站天线架设,不存在电磁超标问题,非基站用途。 | 基本属实 | 哈尔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已于2018年7月2日22时对该机房噪声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点设置在宣庆小区36栋1单元702室居民家室内,监测结果显示:Leq(A)27.2;室内噪声倍频带声压级31.5Hz40.4、63Hz48.8、125Hz37.4、250Hz27.6、500Hz20.9;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等效声级和倍频带声压级噪声值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A类房间夜间排放限值,噪声排放达标,但也存在扰民现象,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要求该单位加强管理和系统维护。 针对举报人要求迁走基站问题,依据《黑龙江省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者迁移他人的电信线路及其他电信设施;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或者迁移的,应当征得该电信设施产权人同意。改动或者迁移电信设施一般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确保信息服务畅通。 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环境违法行为。 | 无 |
15 | 3400 | 海林市殡仪馆焚烧过程中产生灰尘和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举报人要求将殡仪馆迁走。 | 绥化市海伦市 | 大气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海伦市殡仪馆成立于1967年,位于市区北郊,距市区1公里处,并于2003年进行了改扩建,成立了北华苑殡仪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市行政区域内遗体接运、停尸、火化及骨灰寄存业务。平均每年火化遗体5000具左右。殡仪馆现有火化炉4台,其中普通炉2台、高档炉2台。 经查,确实存在焚烧污染问题。海伦市殡仪馆已成立50余年,由于建馆时间比较长,设施设备陈旧老化严重,火化设备存在能耗高、效率低、环保不达标问题,群众随意露天焚烧祭品较为普遍,烟尘随风四处飘散,对此附近居民意见很大。为解决环保问题,在市财政财力紧张、殡仪馆经营不太景气的情况下,先后投资400多万元,于1999年兴建了一处烧纸房;2015、2017年又先后新上了2台高档火化炉,环境污染问题有所缓解,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特别是随着城市建设向外延扩展,原来距离市区有一定距离的殡仪馆已经与工业园区和居民区连成一体。因为距离城区太近,附近居民和单位对火化尸体产生的烟尘和气味十分反感,尤其是在年节等祭祀高峰期,焚烧纸钱、花圈等“纸活”产生的浓烟严重污染周边环境,导致老百姓夏季不敢开窗,种的蔬菜没人买。而且殡仪馆北临海伦市工业园区,直接影响招商引资及城市发展的合理布局和长远规划,与建设现代化新海伦格格不入。 | 基本属实 | 2018年6月30日接到交办函后,海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宋加平为组长,环保、民政、卫计、城管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组,深入到海伦市殡仪馆、周边企业、附近社区及居民家中,开展调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并进行了环保测评,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意见。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殡仪馆存在的环保问题,经海伦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以下4个方面进行整改: 1.要加强管理。规范露天焚烧,引导群众利用烧纸房焚烧,从源头杜绝因焚烧产生的纸灰污染。 2.关停旧的火化炉,火化一律使用新的环保火化炉。为解决火化设备不足问题,海伦市政府将投资购置2台环保火化炉。 3.加强对殡仪馆日常环保监测监管,由海伦市环保局派出检测人员进驻殡仪馆,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环境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把殡仪馆搬迁纳入“十三五”规划,搞好搬迁选址,加大对上资金争取力度和地方财政资金匹配力度,争取三年内完成殡仪馆整体搬迁。 | 无 |
16 | 3401 | 龙江镇腰公司村崔家段屯东侧有一家塑料厂,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附近沟内,散发臭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齐齐哈尔市龙江县 | 水 | 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内容所述“龙江镇腰公司村崔家段屯东侧塑料厂”实为韩宝塑料颗粒加工厂。7月1日,龙江县组织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到该塑料加工厂进行实地踏查。经查,该加工厂以废旧编织袋为原料,于2017年7月份开始生产加工塑料颗粒,该厂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环评审批手续,无污染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厂区西南侧的无防渗措施的渗坑内。 | 属实 | 针对该厂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龙江县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整改处理。一是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龙江县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其下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龙环罚〔2018〕036号),责令该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二是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针对该厂利用渗坑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龙江县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三是启动一案双查程序。龙江县已将此案件移交县纪检监察部门,实施一案双查。 目前,该厂已经停产,罚款正在催缴。环保部门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近期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龙江县纪检部门正在对此案件进行调查核实。 | 无 |
17 | 3402 | 扎龙镇边屯村高某某将生活垃圾与脏水倾倒在举报人家房后的树地里,导致4棵树死亡。 |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 | 其他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举报人所称的树地位于扎龙镇边屯村村民李某某家房后,原有40余株杨树。2018年7月2日,铁锋区组织林业局、扎龙镇等有关单位到现场进行核查,扎龙镇边屯村高某将生活垃圾和脏水倾倒在李某家房后的树地边缘情况属实。同时,在调查“倾倒垃圾毁林4株树木”情况是发现该地块树木为房前屋后零星树木,1983年由李某种植,不在林地保护规划范围之内。因树木老化和影响周围邻居采光,多来年一直与邻居存在矛盾。2018年4月初,经边屯村负责人与李某、周围邻居协商同意,并经审批后将40余株杨树进行采伐。通过调取伐前现场照片和询问相关人员,不存在4株树木死亡情况。 | 基本属实 | 目前,铁锋区已对高某倾倒的垃圾进行清理,并责成边屯村按照铁锋区村屯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 无 |
18 | 3403 | 一匡街1号哈尔滨波士特汽车修配厂,无环保审批手续,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生产作业时喷漆房与烤漆房产生刺鼻异味扰民;厂区内废机油随意排放,地上全是油渍,存在安全隐患。 | 哈尔滨市香坊区 | 其他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哈尔滨市南岗区波士特汽车修配厂位于一匡街1号,2010年6月17日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2016年11月15日注册成立;经营二、三类汽车维修,经销汽车配件、润滑油,汽车道路救援,保险咨询服务项目,投资25万元。2018年7月2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环境监察人员协调通达办事处、南岗区城管局、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消防开展联合执法。经查该单位租用哈尔滨市刃具厂厂房,有烤漆房两个且已停止使用;废矿物油由专用设施存储,有防渗防漏措施,统一由哈尔滨市航天合成润滑油有限公司转运处理。 | 基本属实 | 针对该单位有烤漆房的情况,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当即下达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哈南环监〔2018〕3070201号),责令其不准再有喷漆和烤漆作业并拆除烤漆房。如拒不改正,南岗分局将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予以处罚。该单位负责人现场表示,喷漆和烤漆作业已停止多日,正准备将其整体搬迁到他处。目前,烤漆房设备已拆除。 | 无 |
19 | 3404 | 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众合城小区垃圾污染问题,现咨询处理结果。 | 哈尔滨市松北区 | 其他 | 举报情况属实。 该案件垃圾清运噪声问题与第27批第2943号举报案件反映情况相同,已办理并报送情况。 | 属实 | 针对垃圾污染的问题,松安街道办事处非常重视,责成哈尔滨渤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强化对垃圾收运管理,每天晚九时至十点三十分定时对垃圾进行集中收运,同时安排保洁人员不定时进行巡视,并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对垃圾转运间、垃圾桶周边进行消杀灭菌,保证垃圾转运间及垃圾桶周边整洁、无异味、无渗液。由众和城社区派一名工作人员对此物业公司垃圾收集清运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办。 | 无 |
20 | 3405 | 福兴天地4号楼3单元至5单元1楼所有商服饭店,均在室内安装传菜机(将楼板割透进行安装),没有高空排放装置, 经营期间油烟排入街道排污井,污染环境。其中,5单元的"喀秋莎烧烤"营业期间直排油烟,严重扰民。 | 鸡西市鸡冠区 | 其他 | 举报情况属实。 福兴天地4号楼3单元至5单元1楼共有2家饭店(喀秋莎俄式烧烤、王家味),经调查,2家饭店均未安装油烟高空排放设施,但均安装油烟净化器,喀秋莎俄式烧烤经营期间油烟排入自建地坑;王家味经营期间油烟排入排污井。2家饭店将楼板割透安装传菜机,情况属实。鸡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督促两家业主对擅自楼板开孔的行为进行技术鉴定,如该行为影响建筑物安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清单之前,市城管局行政执法一大队曾多次对2家饭店进行督导,责令其整改违法行为。2018年7月1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3405号案件后,市城管局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勘查。经勘查发现以下问题:1.康新路福兴4号楼是高层建筑,外墙贴有保温苯板,考虑安全问题,不能安装油烟高空排放装置。2.2家饭店都取得工商营业执照。3.王家味存在地排污染,将净化后废气排入排污井情况属实。 | 属实 | 执法人员立即对喀秋莎俄式烧烤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鸡城管改字〔2018〕第10013号),已将地排管道切割,在自家门前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低空排放。该饭店传菜机确实存在噪音污染,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鸡城管改字〔2018〕第10100号),该饭店对噪音已经进行了降噪处理,经走访,楼上居民反映无噪声扰民现象。 执法人员立即对王家味饭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鸡城管改字〔2018〕第10017号),已将地排管道切割,在自家门前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低空排放。传菜机电动装置已改为液压装置,现运行平稳、无噪音,经走访附近居民反映无噪声干扰。 | 无 |
21 | 3406 | 冬季供热期间,东直北路140号果品公司家属楼的小锅炉烟囱冒黑烟,污染环境。举报人要求取缔小锅炉,接入大热网。 | 绥化市北林区 | 其他 | 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果品公司家属楼锅炉”为绥化市乾丰物业有限公司锅炉,位于绥化市北林区北四东路原果品公司院内。该小区供暖锅炉房内共有两台供暖锅炉,分别是2吨、0.5吨燃煤锅炉,供暖期间运行一台2吨锅炉,另外一台0.5吨锅炉报废。两台锅炉均为二次返烧锅炉。2018年7月2日,绥化市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果品公司家属楼锅炉房进行检查。经查,果品公司家属楼锅炉房为取暖锅炉,现在是非供暖期,锅炉已停用。绥化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该锅炉因在起炉和填煤瞬间偶有冒烟现象。 | 属实 | 绥化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其立即改正,现已整改完毕。现锅炉进水管和烟道进行了物理隔断。 关于“举报人要求取缔小锅炉,接入大热网”的诉求,果品公司家属楼锅炉在绥化市小锅炉淘汰范围内,绥化市住建局按照市政府供热总体规划,已确定2018年9月30日前并入热网。 | 无 |
22 | 3407 | 乡白乡前头村招商引资,在村北侧占用村民7-8垧自留地,违规建猪舍。 | 绥化市望奎县 | 其他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7月2日,望奎县主管副县长赵国利同志组织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环境保护局、国土局、规划局、畜牧局、厢白满族乡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调查组,深入到交办函反映问题现场,实地调查。 经调查,望奎县厢白满族乡正白后头村(原前头村)招商引资牧原农牧有限公司,2017年6月1日黑龙江省望奎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拟在厢白满族乡后头村开展三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租用土地199亩,租期10年。拟建设年存栏0.5万头基础母猪的母猪场。主要新建待配舍4栋、怀孕舍25栋、哺乳舍20栋;购置自动饲喂系统、风机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承诺该土地只用于三场生猪养殖建设项目,根据厢白乡正白后头村村委会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第二条约定:该宗地的用途为从事养殖业(兴建养猪场及相关附属设施)或其他农业生产活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根据国土资源〔2014〕127号文件规定,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的7%以下,最多不超过15亩,现工程正在建设中,依据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三场平面布置图所示,生产设施占地面积195亩、附属设施占地面积4亩,共计199亩。符合国土资源文件规定。该公司所有相关手续齐全不属于违章建筑。正白后头村村委会向厢白乡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了土地流转备案登记手续。同年6月15日,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项目备案申请回执单。 望奎县国土资源局证明,位于望奎县厢白满族乡后头村的土地(四至界限为:东至肖立波林地;西至张义、张俊地边;南至北二节东西树带;北至北大界树带),面积199亩土地所有者为正白后头村(原前头村)农民集体(分别)所有。2017年8月28日绥化市环境保护局下发关于黑龙江省望奎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望奎三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望奎县厢白满族乡正白后头村关于招商引资修建猪舍项目召开了村集体(村民代表)议事表决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崔文彬家召开,就将本村位于北三节道东的土地共199亩(具体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租赁给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该公司从事养殖业(兴建养猪场及相关附属设施)或者其他农业生产活动议题进行协商讨论。本村村民代表共21名,出席本次会议21名,会议表决21名村民代表全部同意, 同意将上述土地租赁给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养殖业(兴建养猪场及相关附属设施)或其他农业生产活动,同意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将该宗土地转租给其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成立子公司,并与黑龙江省望奎牧原农牧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同时签订了设施农用地复垦合同书,若设施农用地试用期满后乙方继续使用,则双方重新签订《设施农用地复垦合同书》,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面积、位置、用途使用土地,在施工过程中,坚持做到不超标,不移位,不走样,做到不改变用途,乙方必须在设施农用地试用期届满后180天内将土地复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复垦验收申请,如经验收不符合复垦标准令乙方在30日内继续整改,经30日的整改,仍达不到前款规定的复垦标准,则由区县国土资源部门代为组织复垦,由此引发的复垦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使用土地期满后,不再继续使用,拒不归还土地,按照违法占地论处。 | 基本属实 | 无 | 无 |
23 | 3408 | 黎明镇靠近公路旁(肇东市去往哈尔滨市方向,出肇东市15公里处)的李某板厂,加工期间烟囱冒黑烟,污染环境。目前,该厂已停产,计划6月末继续生产。 | 绥化市肇东市 | 其他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实地详细踏查,肇东市去往哈尔滨市方向,出肇东市15公里内没有与举报人反映相符的板厂,举报人所反映的板厂应该是位于黎明镇陶治村,301国道路旁,出肇东26公里处的李宝板厂。 举报人反映的“木板加工厂”位于肇东市黎明镇,在肇东城南约23公里处,为简易胶合板厂,主要产品是压制木胶合板,板厂负责人为李宝。工厂没有环保手续,肇东市环保局于2018年5月14日在例行检查中发现该厂存在,但没有生产行为,于是对当场企业下达了《环境现场检查通知书》要求该厂保持停产状态,完善环保手续。 2018年7月3日,肇东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赵梓含、赵德禄到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加工厂没有生产行为和迹象,厂区内没有产品,但有部分原材料(原木板皮)堆放在厂区内,有一台扒皮机、两台压板机、一台切边机、两台涂胶机、一台0.7吨生物质锅炉,配有一套湿式除尘器。加工厂没有环保审批手续。今年5月中旬,肇东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曾在例行检查中要求企业停产,完善手续,因此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并无生产计划。 | 基本属实 | 肇东市环保部门将加强对该厂的监管,手续未完善前禁止企业有生产行为。如符合审批条件,依法予以审批,不符合审批条件,依法予以取缔。如发现该厂存在其他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无 |
24 | 3409 | 后头乡前头村六组6队荀某某家猪圈,猪粪清理不及时,产生异味,污染环境。 | 绥化市绥棱县 | 大气 | 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养猪户荀某某(旬国庆)家”位于绥棱县后头乡前头村6组(赵百顺屯),该屯有常住户23户,有1户养猪户,年出栏生猪120头左右。7月1日,绥棱县后头乡政府、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发现,旬某某家养猪户圈舍产生的粪便未及时清运出屯,导致产生异味,污染环境。 | 属实 | 针对上述环境问题,包案领导第一时间组织后头乡政府、环保局进行研究解决。7月2日绥棱县后头乡政府出动清运车辆,对荀某某家猪圈的粪便统一清运收集,全部清运出屯,处理完毕。在前头村赵百顺屯东侧距屯200米处,建设具有防渗功能的粪便堆积场1处,粪便堆积场用两层塑料布垫底,用防雨布覆盖,待粪便发酵后由农户自行还田,实现综合利用。村委会向旬国庆家下发了《告知单》,要求对其养殖圈舍产生的粪便必须做到日产日清,确保粪便及时清运出屯。 | 无 |
25 | 3410 | 庆安镇庆富村四屯的地下水管道漏水,污染耕地,已持续1年。 | 绥化市庆安县 | 水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7年6月18日、6月19日庆安县降雨量大,庆安县当时排水管线大部分为雨污合流,排水管线流量只能满足生活污水和一般降雨的排放,雨季降水若达到大雨以上,城镇内排水管线的排放能力将无法满足现状,管线完全处于满管排放状态,检查井和管线薄弱地段易出现承压不够而破裂的情况。以上原因致使位于庆富村四屯上游的恒顺家园前一处排水管线冲裂,管线污水部分径流流入农田。管线出现破裂后,庆安县地下排水事业管理处第一时间到现场采取抢修工作,雇佣大型机械及人工进行管道维修,6月20日将排水管线恢复正常。庆富村四屯的地势为全县最低点,且四周都高于该处耕地,雨水自然汇聚于该处,故耕地内积水大部分为自然降雨,少量为排水管线内生活污水和雨水。地下排水事业管理处在维修排水管线的同时,对受灾农田采取了及时补救措施,雇佣大型水泵对受灾地段农田内的雨水和生活污水进行了强排,经过2天时间将农田内雨水和生活污水排尽,并未对耕地造成持续性污染。 2018年7月2日接到交办函后,庆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付中同志责成庆安县地下排水事业管理处主任梁宏涛及单位工作人员齐玉彬、王立权对庆富村四屯的排水管道运行情况再次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为排水管道及设施完好无损,正常运行,不存在漏水现象。 | 基本属实 | 无 | 无 |
26 | 3411 | 新华乡兴发村生活污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举报人向督察组反映上述问题后,至今无人处理。 | 绥化市北林区 | 其他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绥化市北林区有一条自然形成的排水沟(北小沟),北小沟主体功能是排放雨水的,起点位于绥化市北林区东富镇三合屯,终端位于绥化市北林区新华乡红星村与红旗干渠交叉处进入红旗干渠,最后流入兰西县泥河水库。北小沟总长度约15公里,流经东富镇和新华乡两个乡镇的6个行政村、11个自然屯,其中包括新华乡兴发村,全村共计1264户3980人。2011年,新华乡兴发村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村覆盖自来水。2017年末冬季气温低冻层加厚,导致兴发村1、2、3、8组自来水管破损,632户1990人无法引用自来水,用水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北林区兴发村引用自来水的住户632户,未引用自来水的住户632户(就是2017年兴发村因1、2、3、8组自来水管破损,致632户1990人无法用上自来水的住户);北林区兴发村共有养殖户17家,畜禽饲养总量为1902只,其中生猪 1500头、牛42头,羊360只。腰房村共有养殖户47家,畜禽养殖总量为3430只,其中生猪804头,羊604只,牛22头,鸡2000只。6月20日北林区政府副区长徐涛、白璐同志主持会议,北林区水务局、区环保局、新华乡、东富镇等部门乡镇参加,会议决定由北林区环保局调查流经兴发村北小沟污水的来源,由北林区水务局检测兴发村相关村屯居民饮用水是否合格,由北林区新华乡党委提供北小沟流经村屯的基本情况。 经多方核实,近几年,随着绥化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污水排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导致部分城市污水排入北小沟,加之北小沟沿岸养殖户养殖废水流入北小沟,给流经部分村屯居民生活带来一定影响。特别是2017年冬季气温低导使兴发村1、2、3、8组自来水管冻裂,632户1990人无法引用上自来水,用水存在安全隐患。2018年6月23日,北林区水务局已取兴发村地下水样并送至水质检测机构,目前正在等待检测结果。 经查,进入北小沟的水体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绥化城市生活污水、城市北部的工业企业(包括东富工业园区企业)经处理后的工业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与通过市政雨排管网的科研路雨水一并排入北小沟,这是排入北小沟污水的主要来源。二是前进机械厂家属区及看守所的生活污水排入北小沟。三是北小沟途经村屯排放的畜禽粪便污水。四是北小沟沿线村庄及东富工业园区的雨水,在2014年东富工业园区经管网改造后已实现雨污分流,东富工业园区的污水已进入市政管网,而雨水进入北小沟。但也存在部分企业和个人将污水管线接入了雨水管线,导致一部分污水也排入了北小沟。 | 基本属实 | 为从根本上解决北小沟污水排放问题,2018年6月29日,绥化市政府市长张子林同志,组织市环保局局长、市行政执法局局长、市供排水公司经理,北林区政府区长、副区长等部门领导在新华乡召开了现场办公会,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和分工,对存在的问题,逐条分析,逐项落实,并形成以下整改意见: 1、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原前进机械厂院内新建一处强排站,容积大约200吨的缓冲水池,截流来自东富开发区、前进机械厂家属楼、农垦小区等产生的污水。目前,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预计需10天左右就可以正式投入运营。运营后前进机械厂泵站可每日强排800吨水,将有效解决城区西部排污能力不足的问题。 2、由绥化市供排水公司负责推进北郊污水处理厂建设,预计9月份开工。 3、北林区政府加强对北小沟途经养殖户监管,防止养殖废水排入北小沟。 4、北林区政府继续抓好东富工业园区涉水企业的监管和个别企业雨污混排问题的整改,8月底前完成。 5、北林区政府立即对兴发村原有的自来水设施进行重新建设,8月底前完成。 | 无 |
27 | 3412 | 北林区嘉美小区使用小锅炉供热(2台6吨锅炉和2台25吨锅炉),冬季供暖期间冒黑烟,小区内有一个露天堆放的大煤堆未苫盖,煤粉尘污染扰民。举报人要求取缔小锅炉,并入热网。 | 绥化市北林区 | 其他 | 举报情况属实。 该案件与第21批第2207号举报案件反映情况相同,已办理并报送情况。 | 属实 | | |
28 | 3413 | 青冈县山东屯畜禽粪便治理项目是黑龙江省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该项目占用私人牧场,选址不合理。 | 绥化市青冈县 | 其他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青冈县新村乡五排八村等四个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是青冈县2013年申报的农村畜禽粪便处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310万元,其中中央150万元,省级配套75万元,县级配套75万元,自筹资金10万元。2015年由哈尔滨良大实业有限公司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2016年通过招投标后实施,2017年9月8日建设完成并通过县级相关部门验收。 2018年6月30日青冈县接到交办函后,包案领导立即责成青冈县环保局进行实地调查,开展核实认定。调查发现,青冈县新村乡五排八村等四个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选址在五排八村山东屯荷斯坦奶牛繁育场无条件提供的西侧废弃地建设,主要是由于五排八村山东屯养殖户比较集中,畜禽粪污产生量较大,建在此处便于畜禽粪便运输,减少运营成本。 2017年9月8日,项目建成后,国有资产产权归青冈县新村乡政府所有,新村乡政府与青冈县山东屯荷斯坦奶牛繁育场签订了运营和管理协议书,由青冈县山东屯荷斯坦奶牛繁育场收集项目设计4个村的畜禽粪便,收运费用和处理费用由青冈县山东屯荷斯坦奶牛繁育场自行承担,生产的产品归青冈县山东屯荷斯坦奶牛繁育场所有。依托青冈县山东屯荷斯坦奶牛繁育场采取此种运营模式,保证项目能够稳定运营。截止目前,该项目共生产出有机肥5000吨,用于青冈县山东屯荷斯坦奶牛繁育场1100亩青储饲料耕地使用,节省化肥55吨,有效地减少了环境污染。 | 基本属实 | 无 | 无 |
29 | 3414 | 北林区长明胡同自来水家属楼居民张某某,将回收的垃圾随意堆放,垃圾产生异味扰民。小区泵站南侧的废品收购站人员将小区绿化树木砍伐后,占道80米堆放废品。 | 绥化市北林区 | 其他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张某某”为长明胡同自来水家属楼2单元202室居民张跃轩,男,85岁,自来水退休职工,月工资2000多元,老伴身体不好,靠捡废品维持生活。 7月2日,北林区副区长徐涛同志主持召开了案件交办会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环保局、执法分局、物业处等部门领导参加。会后,北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郊管理所所长史强和执法人员张喜臣、张鹏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被举报人张某某系北林区长明胡同自来水家属楼2单元202室居民,姓名张跃轩,常年拾荒并将废品堆放路旁边,没有收购废品经营行为,堆放的垃圾产生异味。在被举报人张跃轩旁侧,有一废品收购部,其收购的废品在路边随意堆放。经查,该废品收购部经营者刘英娟系北林区胜利街9委72组1号居民,刘英娟于2009年6月4日在原绥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林分局登记注册,办理了名称为“绥化市北林区刘英娟废品收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废品收购。目前该废品收购部处于经营状态,市场主体资格有效。现场没有发现树木被砍伐迹象。 | 基本属实 | 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四分局执法人员已告知当事人张跃轩,要求其在7月8号前将有用的东西拉走,其他占道的废品在7月9号前由绥化市执法局协调车辆拉走。7月10日上午,所有占道的垃圾废品已全部移走,完成整改。 | 无 |
30 | 3415 | 北林区中兴东路南侧平安日升小区内的天铭度假村,营业期间小锅炉冒黑烟,煤堆扬尘污染空气,引风机噪声扰民。举报人要求取缔该锅炉。 | 绥化市 | 其他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天铭度假村”为黑龙江天铭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中兴东路。该公司有一台1吨生物质锅炉,配有布袋除尘和湿式除尘器,锅炉房内部有一小型引风机,已加装降噪设施。2018年7月3日绥化市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核实。经查,该企业生物质锅炉正在运行,燃料为生物质颗粒,布袋除尘和湿式除尘器正常使用,现场未发现有燃煤存放情况。在锅炉房内部有一台引风机,并配有降噪装置且正常运行。检查发现锅炉工将废弃塑料制品扔进锅炉内导致冒黑烟现象。 | 基本属实 | 执法人员当场对锅炉工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企业负责人加强对锅炉工的管理。今后不得向锅炉内投放杂物,避免再次发生冒黑烟现象。 2018年7月17日绥化市环境监测站对天铭度假村锅炉的引风机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不超标。 绥化市环保局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实时掌握该单位锅炉使用动态,保障黑龙江天铭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正常运行,不再发生冒黑烟现象。 | 无 |
31 | 3416 | 一是北林区天宝浴池(新市医院旁)和玉龙港浴池(菜市场旁)使用燃煤小锅炉,营业期间烟囱冒黑烟,污染环境。二是银水河浴池和皇冠假日浴池的锅炉未进行改造,营业期间期间烟囱冒黑烟,污染环境。北林区还有近10家浴池使用燃煤小锅炉烧热水。 | 绥化市 | 其他 | 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问题一: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北林区天宝浴池”位于绥化市北林区北林路21号,该洗浴锅炉房内有一台0.4T生物质锅炉,配套一台湿式除尘器。2018年6月29日,绥化市环保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天宝浴池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锅炉内有未烧烬的柴煤,锅炉房外大约有1吨左右的柴煤用苫布苫盖。绥化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于2018年4月在检查中发现该洗浴有掺烧柴煤的情况,于2018年4月7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洗浴立即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在这次检查中发现该洗浴仍有掺烧柴煤的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玉龙港浴池”为绥化市御龙湾养生水汇,位于绥化市北林区绥庆路申禄达道北,该洗浴锅炉房内有一台1T生物质锅炉,配套一台湿式除尘器。2018年7月3日,绥化市环保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御龙湾养生水汇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锅炉内有未烧烬的柴煤,锅炉房外大约有1吨左右用苫布苫盖的柴煤。 问题二:举报情况不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银水河浴池”为绥化市北林区银水河洗浴休闲中心,位于绥化市北林区北五西路。该浴池原有一台2吨和一台0.75吨燃煤锅炉。2017年9月,其中一台2吨燃煤锅炉更换为一台0.75吨生物质锅炉,另一台0.75吨燃煤锅炉经过技术改造燃用生物质燃料,配有湿式除尘器。 举报人反映的“皇冠假日浴池”为绥化市北林区皇冠假日休闲浴馆,位于绥化市北林区黄河路188号楼。该浴池原有一台2吨燃煤锅炉,2017年9月,经过技术改造燃用生物质燃料,配有湿式除尘器。2018年7月3日绥化市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到银水河洗浴休闲中心和皇冠假日休闲浴馆进行现场调查。经查: 一是银水河洗浴休闲中心原2台燃煤锅炉中的1台已更换为生物质锅炉,另1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9月经过技术改造燃用生物质燃料,并配备湿式除尘器,除尘器使用正常,现场未见存煤及冒黑烟现象。二是皇冠假日休闲浴馆原有1台燃煤锅炉,已于2017年9月,经过技术改造燃用生物质燃料,并配有湿式除尘器,除尘器使用正常,现场未见存煤及冒黑烟情况。 问题三:举报情况不属实。 根据日常监管以及绥化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本次排查掌握的情况,北林区现有7家含洗浴经营活动的企业(绥化市北林区罗马假日洗浴会馆、绥化市北林区龙腾宾馆、绥化市北林区水韵东方商务会馆、绥化市丽水康源商务会馆、绥化市盛世华庭酒店、绥化市北林区鑫泉浴池、绥化市圣龙阁餐饮)使用经过技术改造的原燃煤锅炉,燃用生物质燃料烧热水,并配有除尘器,除尘器均正常使用,现场均未见存煤及冒黑烟情况。 | 部分属实 | 问题一:在这次检查中发现天宝浴池仍有掺烧柴煤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洗浴下达了《责令停业整治决定书》对该企业的锅炉进行了查封,待锅炉改造达标排放后方可恢复营业。 绥化市环保局于对御龙湾养生水汇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洗浴立即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目前该浴池已改用生物质燃料,冒黑烟问题已解决。 问题三:绥化市环保局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在日常监管上严格按照“双随机管理办法”进行检查,实时掌握上述浴池锅炉房设备使用动态,保障上述浴池锅炉房内生物质锅炉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废气达标排放,杜绝非法燃煤,避免冒黑烟现象再次发生。 | 无 |
32 | 3417 | 北林区南二西路审计大楼有一供暖小锅炉,取暖期间烟囱冒黑烟,污染空气。举报人要求取缔小锅炉,并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 | 绥化市 | 其他 | 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人反映“审计大楼供热锅炉”为绥化市恒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供暖的锅炉,位于绥化市北林区绥兰路。 2018年7月4日,绥化市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锅炉房现有一台2吨燃煤锅炉,并配备一台干式除尘器。因现在是非供暖期,所以无法确定冒黑烟现象。绥化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该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只有在起炉瞬间有冒黑烟现象,约五到八分钟后锅炉稳定运行,稳定运行后不再有冒黑烟现象。 | 属实 | 关于“举报人要求取缔小锅炉,并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的问题,原供热企业恒兴物业将小区供热锅炉已经断管,绥化市住建局已协调原供热企业、小区业户代表及中盟热电进行对接。2018年7月16日小区业户代表与中盟热电已完成了对接。正在协商签订协议。 | 无 |
33 | 3418 | 兰西正大街老粮食局综合住宅楼楼下有一烧烤店,营业期间油烟直排,污染空气。 | 绥化市兰西县 | 大气 | 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烧烤店”,实为兰西县新疆和田露天烧烤摊床,位于正阳街与庙头街交叉口处。无工商营业执照,属于违法占道经营。2018年7月1日接到交办函后,兰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工作。7月1日下午17时,兰西县政府副县长郑照利同志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食药环大队、环境保护局等部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成立专项工作组,对该案件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7月1日下午18时,专项工作组对新疆和田烤肉串摊床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新疆和田露天烧烤摊床使用木炭作为烧烤燃料,在经营期间油烟直排,造成油烟污染。 | 属实 | 兰西县在开展全县烧烤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已将和田露天烧烤摊位列为整治对象。兰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摊床经营者下达了《关于清除新疆和田烤肉串摊床的通知》,要求该摊床经营者在7月6日前,完成烧烤设备拆除工作。截止7月3日,该烧烤摊床已自行拆除完毕。 兰西县将继续加大烧烤行业整治工作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和夜间巡查,进一步巩固全县烧烤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 无 |
34 | 3419 | 伊春区凤凰水岸小区C4楼西北狼烤肉等商户,营业期间油烟无组织排放,小区居民夏天不能开窗。 | 伊春市伊春区 | 大气 | 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商户为伊春区西北狼龟锅烤肉店,位于伊春区凤凰水岸C4号楼第7户门市。该店于2017年1月开业,开业时已在伊春区环境局备案。并于同年2月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接到市联络组转办件后,伊春区将此件确定吕华为包案责任人,7月2日,由副区长吕华带领伊春区城管、环保等部门进行现场核实。经调查,该饭店虽然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但因楼上居民不同意该饭店安装高空排烟管道,所以,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的烟气,没有实现高空排放,导致产生的部分油烟烟气影响到附近居民,夏天不敢开窗。 | 属实 | 针对此问题,伊春区城管部门与该饭店、小区物业以及饭店楼上居民多方协调,该饭店已经将高空排烟管道安装完毕,油烟气实现了高空排放,彻底解决了附近居民夏天不敢开窗的问题。 | 无 |
35 | 3420 | 兰西县锦绣家园和阳光家园2个小区锅炉房,冬季取暖期烟囱冒黑烟,污染空气。举报人要求取缔小锅炉,并入供热管网。 | 绥化市兰西县 | 其他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锦绣家园小区”位于兰西县东二道街北段东侧,建于2011年,共有2栋楼房,总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住宅206套、商服13套),配套建设1台4蒸吨燃煤锅炉等供热设施,由兰西县盛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小区供热和物业服务。 阳光家园小区位于兰西县麻城大道南侧、第二中学西侧,建于2008年,共有3栋楼房,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住宅226套、商服27套),配套建设1台4蒸吨燃煤锅炉等供热设施,由兰西县盛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小区供热和物业服务。 7月1日下午17时30分,兰西县政府副县长郑照利同志组织县住建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召开县长办公会议,成立专项工作组,对该案件相关情况展开全面调查核实。7月2日上午8时,责成兰西县住建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专人深入到锦绣家园小区和阳光家园小区,对两个小区供热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经查,锦绣家园小区和阳光家园小区的2台供热锅炉,均为10蒸吨及以下供热类燃煤锅炉,分别配套建设了除尘等环保设施设备。据兰西县环保部门监测,2017年冬季供暖期不同时段存在粉尘排放不达标问题。目前,兰西县已制定《兰西县城镇建成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工作实施方案》,该2台供热锅炉已列入2018年淘汰计划,在2018年底前将予以全部淘汰。兰西县城镇物业供热和燃气管理办公室已于2018年4月22日,向承担锦绣家园小区和阳光家园小区供热事项的兰西县盛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下达了《关于淘汰供热类燃煤小锅炉的通知》。兰西县盛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4月25日分别就锦绣家园小区和阳光家园小区淘汰既有供热锅炉事宜作出承诺,承诺在2018年9月15日前并网集中供热或将既有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节能环保型锅炉。 | 基本属实 | 责成兰西县住建局、环保局,于7月2日上午10点,约谈兰西县盛泰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其必须于2018年7月20日前确定既有供热锅炉淘汰方式(并网集中供热或将既有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节能环保型锅炉),并在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并网集中供热或将既有燃煤锅炉改造为生物质节能环保型锅炉,否则依法依规强制拆除。 结合此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为全面完成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任务目标,兰西县政府决定采取得力措施,加大推进力度。一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工作具有协调配合和监督指导责任,形成业务主管部门牵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限定时间节点,确定2018年7月20日为限定时间节点,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必须在限定时间节点前确定淘汰方式,并向兰西县城镇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承诺。三是强化执法执纪,对至2018年7月20日未确定淘汰方式的,由县住建局负责,按并网集中供热做好相应准备工作(供热负荷在城镇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对至2018年8月15日未自行拆除既有供热锅炉的,由兰西县城镇建成区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制拆除。四是由兰西县住建局负责,协调集中供热企业,加快并网集中供热管网路由的确定和建设,确保已确定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的供热用户,实现如期并网,保证供热安全。五是今后凡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新建建设工程,必须并网集中供热,一律不予批建燃煤小锅炉。 | 无 |
36 | 3421 | 伊春区马场河东升段东风街和长征街附近的养殖户,养殖废水直排马场河,污染河水;牲畜粪便和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污染周边环境。 | 伊春市伊春区 | 其他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举报人反映事项在伊春区马场河东升段东风街和长征街,共有居民190户,养殖户39户,其中马场河两岸现有养殖户7户(养猪5户,存栏约1600头,养鸡2户,存栏约10000只),距离马场河20-30米。东风街和长征街区域养殖户32户(养猪户30户,存栏约6400头,养狐狸1户,存栏约200只,养鸡1户,存栏约3000只)。7月2日,由区委副书记王东海、常务副区长吕晓光为包案领导带领伊春区环保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进行现场核实。经调查,存在牲畜粪便和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属实,但没有将养殖废水排入马场河的问题。 | 基本属实 | 区委副书记王东海、常务副区长吕晓光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会上研究并制定了《马场河两岸禽畜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决定由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污水暂存池和粪污暂存池的施工标准。7月4日区委副书记区长陆学军主持召开了第四次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议,会上研究决定,综合考虑天气和工程量等因素,于7月31日前对各养殖户建造完成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污水暂存池和粪污暂存池(粪污用于农田施肥,农民随时来拉运)。并建设完成防雨、防渗、防外溢“三防”配套设施,政府给予一定补贴,确保禽畜粪便乱堆现象彻底解决。 针对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问题,该区将集中治理马场河河道和河岸环境,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居民爱护环境,杜绝向河道倾倒垃圾,并在沿河两岸合理增设垃圾箱,保证居民生活垃圾有固定倾倒地点。同时,购置专用垃圾运输车辆1台,增设专职河道保洁人员2名,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证河道及沿岸清洁卫生。对现有马场河沿岸河道卫生7月6日前清理完毕。目前沿岸河道生活垃圾已经清理完毕。 | 无 |
37 | 2422 | 自2015年以来,伊春区翠湖新城小区22栋和23栋楼前,垃圾堆积,污染环境。 | 伊春市伊春区 | 生态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举报人反映事项在伊春区翠湖新城小区,该小区位于哈伊路与山珍路交叉口处,由万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1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7月2日,由伊春区副区长朴铁军带领伊春区房管所、物业管理站等部门进行现场核实。 经核查,举报人反映的翠湖新城小区22栋和23栋楼前垃圾实为可重复使用的建筑材料,且摆放整齐,四周做了围挡,围挡区域内存在少量生活垃圾。该建筑材料为万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有。 | 基本属实 | 针对此问题,经区包案领导与万润置业有限公司协调,该公司于7月3日早6点开始对建筑材料及生活垃圾一同进行清理。目前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经清理完毕。 | 无 |
38 | 3423 | 香坊区化工路东侧红升村棚改居民区旁有一垃圾焚烧炉,焚烧垃圾污染环境,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 哈尔滨市香坊区 | 大气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化工路东侧红升村旁的垃圾焚烧炉现属于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所有,该单位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化工路133号,总投资1.5亿元,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经营范围垃圾发电。该建设项目2000年4月由市环保局审批,2000年8月份开工建设,2002年4月建成,2002年12月进行环评验收。 该案件曾为2016年中央第二督察组受理的信访案件。接到此案件后,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香坊分局申请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单位焚烧炉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排放的污染物中有2种污染物(氮氧化物、氯化氢)超标。根据此情况,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香坊分局责令其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并立案处罚。随后,该单位焚烧炉停用大修,并在复测中监测达标。超标情况的处罚已由哈尔滨市香坊区法院强制执行完毕。 2018年7月2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香坊分局联合香坊区幸福镇政府到现场调查。经查,该单位垃圾处理能力200吨/日,现使用1台19.3吨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发电,焚烧炉排气出口安装布袋除尘器、湿式烟气洗涤塔、脱硫脱硝设施。2017年8月,安装锅炉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2018年3月,锅炉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验收完毕。垃圾间为全封闭呈负压状态,垃圾在储藏和转运期间可能产生的异味通过活性炭装置进行处理(吸附+加氧进入炉膛燃烧处理)。垃圾产生的渗滤液回喷炉内,高温氧化,无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哈投热电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哈投热电厂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焚烧后产生的飞灰属于危险废物,螯合固化后装袋封闭储存,定期转运至由黑龙江云水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已提供处置合同、转运单)。剩余50吨飞灰已封闭储存,未处置。2016年9月-2018年3月,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单位焚烧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氯化氢、铅、汞、镉)每季监测一次。所监测数值均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限值要求。该单位于2016年自行委托江苏力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自行委托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对二噁英进行监测,监测数值符合《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标准限值要求。2018年3月26日后,该单位焚烧炉均处于停用状态,未对其进行监测。 现阶段,该单位焚烧炉因设备老化严重,需全面大修及检测,自2018年3月26日至今一直处于锅炉停用状态。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在线数据处于无数据状态,垃圾间内存放有约2000吨垃圾。由于该单位设备无法启用,已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并申请维修资金。 | 基本属实 | 下一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香坊分局、香坊区幸福镇政府将加大监管力度,督促该单位尽快落实焚烧炉维修方案。如焚烧炉恢复使用后,将申请市环境监测站对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监测。 | 无 |
39 | 3424 | 香坊区化工路东侧红升村棚改居民区旁有一垃圾焚烧炉,焚烧垃圾污染环境,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 哈尔滨市香坊区 | 大气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该案件与第30批第3423号举报案件反映情况相同,已办理并报送情况。 | 基本属实 | | |
40 | 3425 | 香坊区化工路东侧红升村棚改居民区旁有一垃圾焚烧炉,焚烧垃圾污染环境,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 哈尔滨市香坊区 | 大气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该案件与第30批第3423号举报案件反映情况相同,已办理并报送情况。 | 基本属实 | | |
41 | 3426 | 香坊区化工路东侧红升村棚改居民区旁有一垃圾焚烧炉,焚烧垃圾污染环境,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 哈尔滨市香坊区 | 大气 | 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该案件与第30批第3423号举报案件反映情况相同,已办理并报送情况。 | 基本属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