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4年10月至11月,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分三批完成对全省13个市(地)的督察。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被督察对象要围绕督察反馈意见,结合本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需确定整改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实行拉条挂账、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同时,被督察对象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人民群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整改方案。截至2025年3月,全省13个市(地)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已全部向社会公开。现将各市(地)整改方案公开网址予以公布:
| 各市(地) 公开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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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sjsthjbhdcgzzl/202502/c01_1046106.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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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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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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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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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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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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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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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https://www.yc.gov.cn/ycsrmzf/bsgkst/202503/395859.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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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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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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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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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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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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