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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助力传统民营企业健康转型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日期:2026-06-26 09:40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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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关于政府助力传统民营企业健康转型发展的建议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19收悉,许洪霞代表所提“在环保、安全等合规监管中实施柔性执法,对非主观恶意、未造成社会危害的轻微违规行为以整改指导代替处罚”的建议,现进行书面答复如下:

“十四五”期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持刚性监管与柔性服务并重,制定实施生态环境包容审慎监管 “四张清单”即《黑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清单(试行)》(黑环规20216号)《黑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试行)》(黑环规20223号)。建立轻微违法容错纠错机制,对企业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采取提醒告诫、整改指导、帮扶规范等柔性措施,依法不予或从轻处罚,以“有温度的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助力传统


民营企业减负松绑、转型发展。“十四五”期间,全省累计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免予处罚案件256件、从轻处罚案件194件,切实做到宽严相济、惩教结合,有力助推企业绿色合规高质量发展。

“十五五”期间,我厅将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柔性执法要求。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轻微违法容错、过罚相当等法定原则,结合执法实践与企业需求,动态更新“四张清单”事项,细化适用情形与操作标准,推动执法尺度更精准、容错范围更合理。同时,强化政策解读与合规指导,引导企业主动治污、绿色转型,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传统民营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生态环境保障。

特此答复。

责任编辑:张祖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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