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继生委员:
您和季伟委员提出的《关于建议发展我省乌苏里江流域旅游的提案》(第755号)收悉,现对其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体系,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完善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体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十四五”期间,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23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水污染防治条例是总结我省多年来水污染治理经验的成果展示,条例精准定位我省水污染防治现实问题,通过地方立法推动解决我省水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为增进民生福祉,为乌苏里江生态环境保护和旅游开发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加强对旅游开发项目的环境评估与监督管理。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时,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
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项目建设时,加强对旅游开发项目的环境评估,严格审查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措施的有效性,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保要求,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强化环评服务保障,最大限度为项目建设节约决策成本和时间成本,助力项目落地,确保项目环评服务有质有效。
三是开展生态保护教育活动,提高游客与当地居民的环保意识,倡导绿色旅游、文明旅游。结合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组织乌苏里江流域内的佳木斯市、鸡西市、双鸭山市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举办 “美丽中国 佳木斯先行”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助力第七届黑龙江省旅发大会文艺汇演活动,将环保理念与文化艺术有机融合,吸引近600人参与,激发公众的环保热情。鸡西市广泛组织宣传活动,向群众普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倡导全民参与、低碳环保、绿色出行的生活理念。双鸭山市成立“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联合时代新城社区志愿服务队,形成“专业力量 + 基层网络”的联动模式,与公众面对面交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引导公众养成环保生活习惯,鼓励大家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中来。
四是加大对生态保护的科研投入,探索可持续的旅游发展模式,实现旅游开发与生态保护的良性平衡。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环境保护科技的投入和研究。5年来,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科研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累计立项232项,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研究解决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卡点难点。聚焦我省生态环境重大任务和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申报省科技厅重点科技项目,共立项5项。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善我省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强化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保障,确保乌苏里江旅游开发不违反法律底线。严格环境准入,加强对旅游规划及项目的环评审查审批,切实做好项目环评要素保障,在严守生态环境底线的基础上高效审批。结合全国生态日等时间节点,进一步促进乌苏里江流域相关城市开展生态保护教育活动,提高当地居民及游客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积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旅游方式。持续加大对生态保护的科研投入和科技政策扶持,完善顶层设计,推动成果转化,促进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双赢”,推动和支持乌苏里江流域生态环境事业和旅游事业蓬勃发展。
承办人:王心蕊
联系电话:87113053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