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坤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助力龙江生态文明建设》第373号提案收悉。现就提案中涉及我厅职能内容答复如下:
一、工作职责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规定》,我厅职责为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二、组织协调推进情况
2021年10月11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21〕5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加快推进任务落实,我厅报请省政府于2021年12月29日,成立了黑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2022年2月26日,报请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后,以黑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分别设定了到2025年和2035年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聚焦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着力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推进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五大任务,细化为62条分工,明确相应的责任单位,同时,强化五项举措,确保《实施方案》任务有效落地。
三、建议内容推进情况
(一)关于统一规划管理机制问题。一是成立议事协调机构。我省已成立黑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省农业农村厅等12个中省直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二是制定新时期行动计划。为科学提出符合我省省情的2020年后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战略任务与优先行动,我厅正组织修订《黑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待国家战略与行动计划修订发布后,结合国家有关要求,完善后发布实施。三是编制保护工程规划。生态环境部今年将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十年规划(2021-2030年)》,待国家规划发布后,组织研究我省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关于加强分类评估问题。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成效评估标准体系属国家事权,我厅将依据相应的评估标准,结合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在“十四五”期间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估,并发布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估报告。
(三)关于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问题。为保护好我省宝贵的生物资源,我厅计划在“十四五”期间,组织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选取1-2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和评估工作,全方位摸清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底数,科学评估保护状况,提出加强重点保护动植物的管理对策。
感谢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关注,也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
承 办 人:张超
联系电话:0451-87113058
附件:黑龙江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生多组发〔2022〕1号)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