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要求,黑龙江省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切换使用“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五即”规范化建设,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确保危险废物能够即时打码入库,并借助二维码技术实现追踪管理。为推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征集有危险废物物联网建设服务商。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遴选一批具有技术输出能力、集成服务能力、应用推广能力的危险废物物联网建设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优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物联网建设解决方案,加快推动“五即”规范化建设。
二、征集条件
1.必须具有稳定的运营服务能力和充足的技术支撑能力,能够持续提供高质量服务,且能够迅速响应试点企业现场服务需求,具备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改造所需的技术、资质、人员及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能力。
2.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运营、财务状况及信用良好,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近三年未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违法失信名单。
4.能准确理解并运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文件及标准,并能够依据标准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物联网建设提供服务。
5.拥有丰富的产业生态合作伙伴资源、资深行业技术积累、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和产品集成能力;承诺以优惠价格(不高于市面同类产品平均价格)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提供服务,参加现有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系统测试并完成全过程通联的企业优先。
三、征集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厅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公示后公布名单。
2.省生态环境厅对服务商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服务商服务情况不定期调整。对在服务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和行业规则,被企业投诉多、综合评价差的服务商,取消服务商清单资格。
四、申报材料
1.企业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数字化服务情况,如服务能力、产品或服务的适用对象、行业及场景、核心技术及核心竞争优势、实施案例介绍等;
3.提供已服务的企业名单及相关佐证资料;
4.其他有助于说明服务能力的材料,如相关资质证书、奖励证明、专家推荐意见、用户评价等;
5.申报材料汇编成册,加盖公章;
6.联系人及电话。
五、清单发布
省生态环境厅将符合条件的服务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后确定服务商名单并发布。
六、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与申报,于2025年12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958482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