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充分发挥标杆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提升行业环境管理水平,增强排污单位环保意识,经地方生态环境局推荐、省生态环境厅复核、网站公示,确定哈尔滨市、大庆市、佳木斯市等4家环境管理制度完善、污染防治水平领先、证后管理较为规范的排污单位为全省首批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行业类别涉及水泥制造、热电联产、机动车燃油零售、热力生产和供应等4个行业。现予以公布。
对确定为排污许可管理标杆的企业,列入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质量抽查复核豁免名单(3年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办理环评、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时,要强化服务保障,开通免申即享绿色通道等环保优惠措施。全省排污单位应以标杆企业为榜样,牢固树立“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意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积极履行排污许可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各市(地)生态环境局要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打造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排污许可工作质效,营造规范落实证后管理要求的良好氛围。
附件:黑龙江省首批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名单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8月1日
附件
黑龙江省首批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名单
序号 |
所属市 |
企业名称 |
行业类别 |
管理类别 |
1 |
哈尔滨市 |
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 |
水泥制造 |
重点管理 |
2 |
大庆市 |
中国石油集团电能有限公司热电一公司 |
热电联产 |
重点管理 |
3 |
佳木斯市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佳木斯石油分公司科技路加油站 |
机动车燃油零售 |
简化管理 |
4 |
佳木斯市 |
佳木斯市永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热力生产和供应 |
重点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