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专项表彰奖励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荐评选程序,现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集体三等功”拟表彰对象齐齐哈尔市建华生态环境局,予以公示,以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9日。公示期间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对匿名信和匿名电话等匿名线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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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