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于1月6日8时30分将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预警调整为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
为了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绥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关于重污染天气督办的函》,要求密切关注重污染天气变化,加密会商研判,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对住建局、工信局、城市综合执法局、公安局致《关于重污染天气工作提示函》,要求相关部门按照《绥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职责分工落实各项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大管控力度,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绥化市成立24个强化监督检查组,采取日查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主要检查辖区减排清单内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加药记录,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煤场渣场等物料堆场苫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5日期间,共出动314人次,共检查企业189家次、棚户区32个、街边商户38家,清理露天烧烤12处,查处烟花爆竹燃放14起,发现1家企业灰渣未封盖,已对其进行督促,企业已立行立改。立案5家,处罚4家。
下一步,按照绥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绥化市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紧盯空气自动站5公里范围内污染源排放情况,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同时,加密研判会商,结合空气质量情况和气象条件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