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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公布首批4家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
日期:
2025-08-09 08:46
来源: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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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黑龙江省首批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地)生态环境局:
为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充分发挥标杆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提升行业环境管理水平,增强排污单位环保意识,经地方生态环境局推荐、省生态环境厅复核、网站公示,确定
哈尔滨市、大庆市、佳木斯市
等4家环境管理制度完善、污染防治水平领先、证后管理较为规范的排污单位为全省首批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
行业类别涉及水泥制造、热电联产、机动车燃油零售、热力生产和供应
等4个行业。现予以公布。
对确定为排污许可管理标杆的企业,列入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质量抽查复核豁免名单(3年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办理环评、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时,要强化服务保障,开通免申即享绿色通道等环保优惠措施。
全省排污单位应以标杆企业为榜样,牢固树立“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意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积极履行排污许可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各市(地)生态环境局要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打造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排污许可工作质效,营造规范落实证后管理要求的良好氛围。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8月1日
责任编辑:
张祖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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