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突发环境事件一旦发生,往往对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造成危害,甚至带来政治影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日益广泛,对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等要求越来越高,对高水平生态环境安全的期待也在不断提升。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不断提升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坚决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安全,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防止各类生态环境风险积聚扩散,做好应对任何形式生态环境风险挑战的准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要完善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环境应急责任体系,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对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作出战略性部署、提出系统性要求,为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其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确保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一要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领导体制。二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意识,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不断提升应对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水平,做到快速响应、精准施策、妥善处置,确保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三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酝酿、发生、演变的规律性认识,及时科学研判环境风险,做到心中有数、手上有招,着力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做好应对任何风险挑战的充分准备。四要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完善国家环境应急体制机制,健全环境应急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科技支撑、法治保障的治理体系,不断深化上下游、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强化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织密环境风险防控网,筑牢环境应急守护墙。五要始终坚持锻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排头兵,确保在急难险重的应急处置任务中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
二、新时代以来我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围绕防风险、守底线,保安全、促发展的中心任务,不断强化环境应急准备,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妥善处置了一批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牢牢守住了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突发环境事件均得到及时妥善科学处置。按照“信息灵、反应快、措施准、工作到位”总体要求,坚持打早、打小、打了,妥善完成3700余起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任务,其中重大级别事件27起,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贵州盘州宏盛煤焦化有限公司“2·7”洗油泄漏事故等一批影响范围广、处置难度大、公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敏感事件得到妥善有效处置。各地区各部门通力协作,协同采取断源、截污、降污、应急监测等处置措施,将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有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持续深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从源头强化风险管控,每年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数量由十年前的700余件下降到2024年的200件左右。
环境应急管理制度机制更加完善。积极推动在生态环境法典中设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专章,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的总体要求、部门职责、企业事业单位责任、监测预警、通报和应急联动等作出规定,夯实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法治根基。制定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环境应急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建立“1小时报告、现场直报、并行报告”的信息报告机制和“部指导、省统筹、市落实、县协同”的重特大及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机制,与应急管理部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与水利部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上下联通、区域协调、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初步形成。
环境应急准备和基础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推广“以空间换时间”的污染处置经验,在2515条重点河流实施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完成17家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建设试点,深入开展环境应急实战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体系持续完善。生态环境部组建环境应急“国家队”,确保能同时应对3起重大敏感事件;各地按照“省级组建2支,市级常备1支”的标准建立建强环境应急队伍。持续举办全国环境应急岗位业务培训班、实训班和高级研修班,应急队伍能力水平不断提升。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更加完善,全国所有省级、80%以上的市级、近60%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已建成常备的环境应急物资库,一些省份采取政府自建、政企联建、依托企业等多种方式,形成了覆盖全域的应急物资储备调用网络。深入推进环境应急信息化建设,加快环境应急指挥平台升级迭代,编制应急处置技术工具包和技术手册,环境应急科技支撑保障更加有力。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突发环境事件多发频发的高风险态势没有根本改变,环境应急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国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运输结构偏公路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长期存在并高位运行,全国现有化工生产经营单位超过20万家,规模以上企业超过2.7万家;省级以上认定化工园区近700家,距离河流不足1公里的约占50%;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货车超过17万辆,每天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近300万吨,化工企业火灾、爆炸、泄漏等生产安全事故和危化品运输事故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占比超过80%。生态环境领域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仍然较多,历史欠账尚未还清,如大宗工业固废历史堆存量达数百亿吨,且仍在以“滚雪球”方式不断增加,叠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的不利影响,环境安全风险愈发突出。必须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积极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坚决扛起守底线、保安全的政治责任。
三、扎实做好新征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实施一批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应急响应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升环境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系统部署了进一步推进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突出预防为主,突出精准、科学、依法,突出全过程管理,突出智慧应急,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事前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事后管理和应急保障“五大体系”,提升应急队伍、指挥系统、物资储备、技术装备“四个能力”,加快推进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保障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
第一,建立严密的事前预防体系。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源头管控。精准识别风险,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全面摸清环境风险底数,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建设全国化工园区、尾矿库等高风险源“一源一码”电子档案。规范日常监管,加快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的立体化监控,对隐患整改情况实行“销号管理”,紧盯汛期污染物入河等突出环境风险,推动责任单位及时排查整治。对重大隐患排查整改不力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依法追究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领导责任。
第二,建立完备的应急准备体系。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不断织密环境应急准备网。动态完善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实施全国重点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高风险危化品运输“一路一策一图”、尾矿库“一库一策一图”、重点企业“一企一策一图”,构建“五图”融合的全域管控网络。深入落实环境应急预案,打通企业预案“最后一米”,将应急响应措施细化到阀门、管道、雨水口、操作工等具体执行环节。推行“卡片化”管理,将应急处置流程、责任人、关键操作步骤制成“明白卡”,实现“一卡在手、处置不慌”。加强政府预案与应急准备网的衔接,确保预案“实用、管用、好用”。
第三,建立高效的应急响应体系。突出以“快”为纲,以“效”为要,着力提升环境应急响应的灵敏度。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要求,明确“一把手”责任制,优化应急指挥流程,明确跨部门、跨区域任务分工,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指挥链。规范信息报告,严格落实重大敏感事件1小时报告、现场直报和并行报告三项制度,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严防污染失控、事件升级。加强监测预警,强化汛期、台风、干旱等敏感时期监测预报,重点强化长江、黄河、大运河、丹江口库区等重点流域和地区周边预报预警预案联动。提升处置效能,建立重大敏感事件“一键响应”机制,按照“切断源头、控制扩散、消除影响”三步法,科学制定处置方案,强化先期处置。用好“人工智能+”技术,实现精准、科学、高效、节约处置。强化舆情引导,做到第一时间发声、规范发声、妥帖发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坚持实事求是,及时澄清不实信息,避免因虚假信息引发信任危机。
第四,建立规范的事后管理体系。推动“被动善后”向“主动破题”转变,全面推进“查、评、改、复”走深走实。实施“穿透式”调查,完善事件调查处理制度,优化跨部门、跨区域联合调查机制,健全调查结果公开制度。实施“精细化”评估,完善直接经济损失核定和中长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方法。实施“靶向化”整改,推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成效清单“三张清单”,明确整改内容,压实企业、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重大敏感事件实施后评估,确保整改措施“不缩水、不变形”。实施“系统化”复盘,建立“情景还原+压力测试”推演模式,实施“一案一复盘”和“补短板工程”,实现“处置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域”,推动预防和应对水平持续提升。
第五,建立扎实的应急保障体系。在法治固本、体制强基、机制增效上协同发力,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管理制度机制。强化法治保障,以生态环境法典设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专章为重要契机,研究制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法规,建立完善应急状态下污染物控制等标准规范体系。健全管理体制,严格落实重特大敏感事件应对“部指导、省统筹、市落实、县协同”要求,围绕生态环境部建强3支、省级组建2支、市级常备1支、县级培养一批“明白人”的“321+”目标任务,分层级、全覆盖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常态化的专家支持帮扶工作机制,强化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完善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水利、交通运输、消防救援等部门沟通协作,推动地方政府与大型央企国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不断健全省级统筹组织、市级协同配合、跨区域上下游联动的应急监测机制。
同时,全面提升现代化环境应急处置能力。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应急一线岗位,加大应急培训力度,落实应急人员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障措施,对应急一线表现突出人员记功表彰。打造智慧应急指挥系统,依托生态环境部应急指挥平台架构,构建集成化、智能化应急指挥中枢,开发“环安”智问系统。构建“四化”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完善环境应急物资信息库建设,打造信息化、网络化、市场化、动态化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快建设2小时环境应急物资圈。加强关键技术装备攻关,推动将技术装备研发纳入重大科技专项,研发快速监测设备和“通用性+场景化”的处置技术装备,支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建设,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技术保障,为精准、科学、依法应急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系二十届中央委员,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